25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2部(裁判长:李准哲)进行的大庄洞庭审中,柳东珪方面提问道:“城南城市开发公社设立是由李在明(时任城南市长)主导,在崔允吉(时任市议员)协助下推进的,是吗?”南旭回答:“是。”
他表示:“虽然不知(柳东珪在公社成立事宜上)是否发挥有意义的作用,但我们的事确实是按照李在明的想法推进的。”
目前正在审理的关于柳东珪等人渎职嫌疑的起诉书中写道,推进民间开发的南旭和会计师郑永学(音)为了顺利拿到土地等,与柳东珪合谋推进成立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由城南市100%出资成立,在政权交替前的去年11月的起诉内容中,没有提及城南市和市长发挥的作用,仅提及民间业者和公社企划本部长柳东珪与时任市议员崔允吉合谋成了公社。
但当天南旭作证称,公社成立经李在明和崔允吉商议决定,柳东珪只是传达者。
柳东珪方面提问道:“柳东珪没有实际参与拟定,只是传达李在明的意思,实际参与者只有李在明和崔允吉,对吗?”南旭回答:“总体而言,我所知道的情况是这样的。”
24日凌晨,金万培拘留期满获释。在当天的庭审中,南旭、柳东珪等“大庄洞一伙”全部以不拘留状态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