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半岛

美国为韩国提供“核保护伞”实现文件化…“是同盟国史无前例的事”

美国根据地政学和时代的情况,为日本和北约等30多个国家提供定制型核保护伞……却从未制作单独的文件

卢锡祚 朝鲜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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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的韩国总统尹锡悦,当地时间25日在华盛顿附近的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戈达德航天中心与美国副总统卡玛拉·哈里斯发表联合讲话。/ 韩联社
美国正在实施用美国核战略资产保护非核盟国免受敌对势力的核攻击威胁的所谓“核保护伞(延伸威慑)”政策。美国提供核保护伞的国家不仅有韩国、日本、澳大利亚,还有欧洲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北约)成员国等30多个国家。有评价认为,韩美这次以特别形式宣布的对核保护伞的文件化,是很难在其他同盟国身上看到先例的特别措施。

核保护伞的宗旨是通过“战略明确性”,先发遏制和阻止使用核武器的决定,如果用核武器攻击美国的同盟,美国将无一例外地实施核报复。因此,美国坚持积极反映各同盟所处的地缘政治特殊性和时代环境,从而提供“定制型核保护伞”的原则。

代表性的对象是北约成员国。二战后,美国为了对抗前苏联等共产圈的威胁,于1953年7月承诺在北约成员国部署核武器,第二年9月履行了这一承诺。在增加核武器部署量和加强运用合作的情况下,美国和北约于1966年成立了核共享协议机构“核计划小组(NPG)”。当时核保护伞的概念还很模糊,随着1968年6月联合国安理会第255号决议确立“积极安全保证(Positive Security Assurance)”的概念,实现了这一概念的具体化。美国和北约双方通过NPG不断发展了核共享战略,但没有就核共享、核保护伞编写和发布专门的文件。北约最新的数据显示,美国对北约的核保护伞在1990年冷战体制崩溃后,历经了核裁军期间,因而有所削弱。但美国和北约去年2月俄罗斯入侵乌克兰后转变了政策,决定在加强核保护伞体制。

美国还依据1951年9月8日《美日安全保障条约》为日本提供核保护伞。1957年7月驻日美军司令部成立,1960年新的安保条约加强了共同防卫体制。但双方并未将核保护伞列入联合声明或制作并发布相关文件。但随着朝鲜2006年进行第一次核试验,2009年进行第二次核试验,东北亚地区的朝核危机加剧,美日之间就应该发展“核保护伞”的讨论越来越得到加强。2010年,两国外交部和国防部首次举行了美日扩大威慑力对话(EDD)。日本最近不仅要求针对朝鲜核武器与导弹,还要求美方加强针对中国核武器和导弹的核保护伞。

澳大利亚从1990年代开始正式与美国商讨核保护伞问题。美国公开提到过为澳大利亚提供核保护伞,但在1994年澳大利亚国防白皮书中才首次正式明确提出,却从未像北约等国那样建立NPG等协议体或正式公布专门的协议文件。因为在地缘政治上,与其他国家相比,澳大利亚并不急于应对核威胁。但几年前起,随着中国的扩张主义政策攻势化,美国为了牵制中国,决定和英国一道加强对签订了“AUKUS”同盟的澳大利亚提供的核战略支持。美国去年宣布要向澳大利亚提供数艘核动力潜艇,传授建造技术,就是代表性的事例。

韩国国立外交院美洲研究部长金弦旭(音)说:“在这次的韩美首脑会谈上推出的‘核保护伞’相关专门文件,在其他同盟里也是史无前例的,体现了美国守卫韩半岛的强烈意志。这次的‘核保护伞’特别文件可能会成为美国构建东北亚等印太地区集体安全体制的基石。”

输入 : 2023-04-26 10:18  |  更新 : 2023-04-26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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