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28日报道,为阻止因逃犯条例修正案引发的持续三个月的示威活动,香港特区政府正在考虑启动戒严令规定的《紧急法》。
当地时间27日,林郑月娥会见记者时,被问到《星岛日报》报道称港府正在考虑启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一事,她回答说:“所有香港的法律,如果能够提供一个法治的手段来止暴制乱,特区政府都有责任去看看 。”并未否认启动紧急法的可能性。
同日,负责香港经济事务的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也被记者问到这一问题,他说:“每天都在思考如何按照‘一国两制’和香港的法律恢复秩序。”当被问及紧急法启动后对贸易有何影响时,邱腾华说:“影响不会太大,国际社会也会理解。”
《紧急法》是香港在1922年受到英国统治时期制定的法律。当香港陷入危机或公共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由行政长官启动该法。启动紧急法后,行政长官可以不经议会同意就采取措施,对个人进行逮捕和拘留、对出版物进行检查、管制港口等主要设施。罪犯最高可被处以终身监禁。事实上,这等于戒严令。
据香港媒体报道,实施《紧急法》的案例只有1967年以共产主义派工会为中心爆发的“反英暴动”。当时,香港政府以《紧急法》为依据,禁止3人以上的集会和示威。但在此后的52年里,一次都没有启动过该法。因此有人分析说,香港政府为了在中国建国70周年的10月1日之前平息示,正在考虑动用《紧急法》这一杀手锏。主导香港示威的民间人权阵线宣布31日将举行大规模集。
《南华早报》援引香港大学教授杨艾文的话报道:“《紧急法》实际上是在处于戒严令状态的1922年制定的。(如果实行该法)将动摇法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