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28日决定制定《香港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中国中央政府情报机关得以在香港正式展开活动。
28日,全国人大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全体会议及闭幕式。港区国安法是继政府工作报告、民法典后的第三个议案。经2885名与会代表投票后,会场大屏幕上显示赞成2878票,反对1票,弃权6票,现场掌声雷动。
- ▲ 28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总理李克强就港区国安法提案按下赞成按钮。/路透社,韩联社
此次全国人大通过的是港区国安法的基本方向。全国人大公开的制定港区国安法的宗旨是:“防范、制止和惩治香港境内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此外,法案还规定港府需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法案还包括了对干涉香港事务的外国、外部机构进行报复的内容。包含处罚力度等内容的具体法律有望在一两个月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后,经港府公布。
中国总理李克强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制定港区国安法的决定)是否放弃了一国两制”的提问答称:“(此举)是为了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对此,香港在野党等则反驳称:“这是一国两制的终结。”当天,香港市中心仍在举行反对港区国安法的示威。
输入 : 2020-05-29 10:28 | 更新 : 2020-05-29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