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30日晚在官方媒体上公开了香港《国家安全法》全文。《香港国安法》涵盖了国家分裂、颠覆政权、恐怖行为、勾结外国的威胁安全犯罪等四项罪行的定义和量刑。违法者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占据立法会大楼等行为适用于颠覆政权的罪名。如果举着“香港独立”的旗帜参加示威,将被判处国家分裂罪。不仅是香港居民,在香港居住或旅行的外国人也适用该法律。
《苹果日报》等香港媒体对法案取了“666条文”的绰号。这是由于法案共6章,由66个条款构成。“666”在电影、小说中经常作为恶魔的数字出现。
香港国安法案件的调查、起诉、审判由香港当局负责。但对于“外国势力介入,导致难以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中国政府可直接行使调查和审判权。届时,中国在香港设立的安全部门“国家安全公署”将展开调查,被告将在中国法院接受审判。
根据香港国安法,被定罪者不得参加香港立法会、区议会议员选举,亦不得担任香港特区政府公职。如果议会议员、公务员、法官等根据该法律受到有罪判决,将立即被解职。分析人士指出,此举可能成为压制香港在野党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