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据中国官媒CCTV报道称,会议指出:“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会议强调:“发挥好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
3月,中国在两会上通过党政改革撤销了国务院(相当于政府)下属的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作为总管金融监督的共产党中央决策机构。另外,在共产党内部另设“金融工作委员会”全权负责银行、保险、证券、金融控股的监督。
对于中国经济的雷管——负债问题,会议指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也就是说,共产党将对由前所未有的房地产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积极加以管理。
此前,智库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晓春预测称,在此次会议结束后,中央政府为了解决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并限制负债,将向地方政府下达比以前更重的任务。预售制改革等中国政府推动房地产市场正常化的工作可能会提速。建筑景气停滞,工期延后,购房者出现了拒还房贷的动向,而预售制被指是造成“抵制还房贷”的开端。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首次召开。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金融监管机构,2002年第二次会议决定推动四大国有银行上市,成立银监会。2007年第三次会议决定对农业银行进行结构调整,2012年第四次会议决定进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和银行利率自由化等。2017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会议决定成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提出了扩大金融开放,加强党的金融监管,控制地方债务等方针。前四次会议由总理主持,从第五次会议开始由习近平亲自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