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东部地方法院于8日上午对A某的欺诈未遂嫌疑宣判。此前,法庭于1月22日结束了对A某欺诈未遂嫌疑的辩论,检方提请法院判处A某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
法院当天判处A某缴纳500万韩元罚款(约合人民币2.92万元)。
接着,对A某以出版物损害原告名誉的嫌疑,做出了无罪判决。
2014年5月,A某宣称:“遭到金贤重施暴致胎儿流产”,并以暴力致死和伤害罪对金贤重提起诉讼后又取消。此后,A某于2015年4月向金贤重提出了16亿韩元(约合人民币934.74万元)的索赔诉讼,金贤重则称:“A某谎称流产和堕胎,要求巨额赔偿”,对其提起了反诉。
2016年8月,法院就A某和金贤重提起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金贤重胜诉,并判处A某向金贤重支付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8.42万元)。A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7年1月,A某因涉嫌欺诈未遂再遭起诉,法庭开始了新的审判,并于当天做出一审判决。对此,当时的上诉法庭表示:“将在看到诈骗未遂一案的审判结果后,再进行公开审判。”
在接下来的审判中,A某和检方就怀孕、暴力事件等相关证据资料的可信度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