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 负责审判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协议42庭(金韩成法官)判黄子韬败诉,驳回其解约诉求。
黄子韬于2015年8月向SM娱乐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解约处理,双方在法庭斗争长达一年八个月之久。黄子韬在提起诉讼之前就已退出EXO,并回国独自创立工作室开展了演艺活动。
SM公司对法院判决表示欢迎,声明SM公司将继续拓展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业务。并希望通过此案例吸取教训,日后在整个娱乐行业形成信守契约的良好风气,也希望韩国和亚洲各国的娱乐产业发展走向更加透明化。
黄子韬之前,EXO另外两名中国籍成员吴亦凡与鹿晗也先后向SM提起了解约诉讼,但经过法院协调,最终两人与SM公司进行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