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届国会成立至今,已有3名国会议员的逮捕同意案获投票通过,但卢雄来的同意案很可能被否决。在民主党将城南FC赞助金疑惑,大庄洞、柏岘洞疑惑等检方对李在明代表的调查定性为镇压在野党,并强调单一队伍的情况下,认为不应双标对待卢雄来事件的舆论占据主导地位。此次事件被他们视为对于不知何时会出现的逮捕李在明同意案表决的“预演”。
宪法规定,在会议期间未经国会同意不得逮捕国会议员。过去军事政权凌驾于国会之上,该规定旨在保护议员们在那个受压迫时期的活动。但不知从何时开始,这项不逮捕特权沦为议员们做出贪污受贿等不知廉耻的犯罪行为后逃出法网的免罪符。这一点连议员们自己也是承认的。他们承诺要消除不逮捕特权,并多次提出相关法律。从这一点看,民主党包庇个人腐败嫌疑人卢雄来的举动是不符合时代的。
而国会议员享受的过度特权还不仅不逮捕特权这一项。民主党议员金宜谦提出总统和法务部长“清潭洞酒席疑惑”,最终被认定为假新闻。但他却躲在“对在国会发表的与职务有关的言论不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的免责特权背后,连句正经的道歉都没有。反倒还因此收到了不少来自支持者的赞助金。这种情况如不根除,韩国政治的未来不言而喻。整顿那些已沦为国会议员防弹背心的旧时代特权既是政治改革,也是国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