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等《国家安保法》案件的审判应该采用集中审理等方式,在拘留期限的6个月内完成一审。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发生间谍在审判过程中被释放,从而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但清州间谍团案在起诉1年零4个月后,还没有进行一审判决的迹象。在此期间,清州间谍团一伙的4人全部恢复了自由身。其中1人因为法院驳回了拘捕令,一开始就处于不拘留状态,被拘留起诉的3人也在拘留期满后被保释出狱。
从表面上看,这是被告人方面提出回避法官的申请、对《国家安全法》提出违宪审判申请等,采取拖延审判战术的结果。但调查组认为法官们对威胁国家安保的间谍事件处理得过于安逸,提出裁判部存在问题。就是说,以保障防御权为由,过于轻易批准保释等,实际上是在协助间谍嫌疑人的拖延战术。在审判过程中,甚至发生了辩护律师声称有其他日程而从座位上站起来,而裁判部却并未制止的事情。
与清州间谍团成员联系的民劳总干部去年年底还与涉嫌违反《国家安保法》的牧师联络了9次。这位牧师是2020年11月被起诉的,但这个案子也过去了2年多,没有做出一审判决。虽然推迟审判在“金命洙大法院”之后成为家常便饭,但不得不批评裁判部对间谍和国家安保法案件悠哉悠哉的态度。如果再发生间谍因审判推迟而满街遛达的事情,谁的获利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