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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相]可以在审判上迟到的被告人

崔源奎 朝鲜日报评论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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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画=李撤元
美国和欧洲的法庭很严格。像我们一样,在法官进入法庭时,所有旁听者都会起立。这意味着尊重司法部,而不是法官个人。这是十几年前我去美国研修时看到的。在一次民事审判中,作为案件当事人的老奶奶打哈欠时发出了一点声音,法官立即发出警告说:“Don’t add your own sound.”粗鲁一点解释的话,大意是“不要发出杂音”。刑事审判就更不用说了,很难想象被告人会在这样的审判上迟到。

▶根据现行法律,被告人有出席审判的义务,其中包含了要在规定的时间出席并诚实接受审判的意思。这意味着需要考虑到不可避免的情况,早点出席。因此,律师们通常要求接受不拘留审判的被告人“在审判开始前20-30分钟抵达法庭”。就算不这么告知,大部分被告人自己也会提前到达。因为自己迟而让掌握自己“生杀大权”的法官等待,是件可怕的事情。

▶2006年7月,在一次刑事审判中被拘留的3名被告人同时迟到。他们是有原因的。检方接到被告人试图在拘留所毁灭证据的信息后,在审判前几天将他们移送到其他拘留所,因为拘留所之间没有对审判日程进行交接才发生了这样的情况。拘留所方面心急火燎,紧急将他们移送到了法庭,审判在1小时后开始。这是极为例外的情况。

▶民主党代表李在明在原定于上午10点30分举行的大庄洞案件的第二次公审中迟到了7分钟。李在明到达后,审判部才进入法庭,审判推迟了16分钟开始。虽然李在明为什么迟到尚不得而知,但肯定会有人说他可能在蔑视审判。审判长对李在明说:“(今后)请提前到10分钟,为审判做准备。”虽然说得很斯文,但从审判长的立场来看,应该有种被轻视的感觉。

▶李在明在之前举行对自己违反《选举法》一案的审判时,提交了“因为国政监查而不出席”的意见书,但他并没有去国政监查会场。他这是无视和玩弄法庭。李在明之所以这样做,也许是因为负责签发拘捕令的法官在心理上出现退缩,做出了驳回决定,他产生认为其他法官也会一样的“从容”心理。“可以在审判上迟到的被告人”——这是李在明新写下的一页司法黑历史。

输入 : 2023-10-19 10:06  |  更新 : 2023-10-1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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