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FC赞助金疑惑是李在明担任城南市长时,以城南FC赞助金名义向6家企业收取182亿多韩元(约合人民币9910万元),作为代价提供特惠的事件。此前,检方以城南市在2015年将一家企业的盆唐区地皮变更为商业用地,让其向城南FC提供5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722.5万元)赞助金为由,对城南市组长等人提起不拘留起诉。检方在起诉书中写道,李在明是“共犯”。经查,李在明在接到推进该事业不合法的报告后仍强行推进了该事业。
截至目前,李在明身边已有3名亲信因涉嫌大庄洞腐败等收受贿赂、非法竞选资金被捕。法院方面在明知是敏感调查的情况下仍签发了逮捕令,可见检方掌握了有力的证据。实际上也有相关人员承认给了钱。李在明称检方调查是“捏造”的主张因此缺乏说服力。
除了城南FC事件之外,李在明还因大庄洞、柏岘洞腐败疑惑,代缴律师费用嫌疑等正在接受调查。在这种情况下,总统落选仅时隔两个月就参选国会议员,这种罕见的举动任谁看都觉得是带有“防弹”目的的。他甚至还当选了党代表。民主党为此修改党宪,允许被起诉者继续担任代表一职。也就是说,李在明和民主党自己顶着“司法风险”拉起“防弹膜”。接下来如果不响应检方传唤,民主党相当于自认是李在明的“防弹政党”。
如果李在明问心无愧,他没有理由不接受检方的调查。前任总统们也接受过传唤调查,普通国民因为小事被起诉,也要到调查机关接受调查。2016年前总统朴槿惠拒绝接受面对面调查后,李在明称:“应该签发逮捕令。”李在明应当响应传唤出面解释清楚。当然,检方也应该根据证据和法理进行公正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