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年前的国会选举中,在28名因违反《选举法》而被起诉的议员中,5名被判当选无效刑,丧失了议员职务。法律规定,违反选举规定的人需在6个月内提起上诉,并在此后的1年内做出最终判决,但几乎无一例遵守。前国民之力议员金善教任期3年,前民主党议员李相稷(24个月)、李圭闵(16个月)、郑正淳(15个月),这些人均享受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任期。前正义党议员李恩周虽因违反《选举法》并收受非法政治资金,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但完成了3年零8个月的任期,并在20日大法院宣判前,耍心机自行辞职,由正义党侯任继承议席。
犯下其他罪行的议员也不在少数。为前长官曹国之子伪造实习证明书的前民主党议员崔康旭在被提起上诉后,参加国会选举,担任了40个月的国会议员。因涉嫌在担任龙仁市长时期受贿而被起诉的前国民之力议员郑灿敏也在担任39个月的议员后,于2023年8月卸任。前国民之力议员郭尚道在因为大庄洞50亿(约合人民币2694万元)俱乐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赶在判决出来前主动辞职。
哪怕为时已晚,能剥夺议员职务已是万幸。目前仍在受审的17人则很有可能干满任期。民主党议员黄云夏因介入蔚山市长选举事件受审已经4年有余。负责该案的韩国法研究会出身的部长法官金美利在15个月里没有举行过一次判定有罪与否的庭审,其他法官定下庭审日期,她就突然办理停职,以此来拖延庭审。尽管去年底一审判处黄云夏当选无效刑,但可以确定他干满了任期,而且还将参加下届国会选举。因涉嫌贪污慰安妇老奶奶钱财二审被判丧失议员职位刑的尹美香议员预计也将在大法院判决出来之前完成任期。因为涉嫌登记假实习(诈骗)被起诉的尹健永议员的审判时间也已经超过两年,因7起事件共计10相嫌疑被起诉的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的审判才刚刚开始。国民之力议员金熙国因涉嫌违反《政治资金法》连续30多个月仍在接受一审的审理。
据统计,9名丧失议员职位的罪犯领取的年经费超过3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886万元)。这正是协助拖延审判的法官们制造的不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