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台中殯儀館約聘員工女廁裝偷拍設備 還對女死者伸狼爪拍片

12強賽/中華隊奇蹟之旅青春撐腰 平均24.5歲12隊最年輕

許銘春「演唱會」花多少錢? 黃國昌爆356萬元由全民埋單

【重磅快評】賴賴相護:一條人命,二鳥升官,無傷「大局」

勞動部勞發署公務員受霸凌事件,引發政壇大風吹,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獲准,將由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接任勞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勞動部勞發署公務員受霸凌事件,引發政壇大風吹,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獲准,將由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接任勞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勞動部公務員遭霸凌輕生案,府院以「調查嚴懲換部長」暫時止血。民進黨危機處理向來以周五為生死線,這次也不例外,務使賴總統安心出訪。然而,冤死一名無辜公務員,結果卻是總統豢養的兩隻老青鳥飛升,樂得民進黨發言人大喊恭喜。被害人尚未過七七,執政黨已喪事喜辦,民意埋單嗎?

賴卓二人重申要嚴辦嚴懲,卻交給對檢舉無動於衷、堅定唯黨意是從的洪申翰接掌勞部,重新調查仍由弊端叢生的勞動部共犯結構主理。菊系的腐吏交給菊系的勞動部、監察院調查,他們會把除害的刀指向自己嗎?賴總統豈敢隨便敲打他的「三八大姐」?官官相護的命案,最後以「賴賴相護」收場,有遺憾卻不意外。

不論洪申翰如何啟動第二次調查,就勞動部權力結構,外界有充分理由質疑中立與公正性。勞委會(部)成立至今近40年,陳菊與許銘春任期就逾三分之一,人事關係盤根錯節。社會期待二次調查能針對製造及縱容霸凌的共犯結構,若再讓「菊系查菊系」,能服人心嗎?看看第一次調查,花媽愛將許傳盛主導下,偏袒自己人,寫出「還優秀人才清白」結論,難保這回沒有另一個「許傳盛」。

所謂的嚴懲究責更是笑話。勞動部為平眾怒,由考績會緊急對北分署長謝宜容作出兩大過免職處分,卻是先宣布再開會,被人發現引用條文根本治不了霸凌,文不對題。連同勞發署長等人的處分,都遭質疑程序及引用法條有失完備嚴謹,被譏「打假球」。處分送到銓敘部後,可能被退回重辦。

若輔以第一版護短的調查報告,謝宜容一干人等都能輕易提出救濟案,推翻處分。滿朝裙帶亂舞,多的是官缺,以功補過後又是好漢。「假處分真掩護」,沒有人敢冒被報復的風險再出來吹哨,設立再多申訴機制等同上演少林足球。

若干人士稱「霸凌」無法可辦,然而追本溯源,從霸凌集團的權力運作,包括違反「公務員升遷法」拔升謝宜容、北分署一年來半數以上員工求去,以及檢舉吃案等,徹底調查仍有機會還被害者公道。不過,看不出賴總統有心整頓勞動部的病態權力結構。

綠委林淑芬指控,謝宜容以公帑替前部長許銘春送禮作人情,二人不時與勞動部次長許傳盛與勞發署長蔡孟良「吃喝玩樂」。謝宜容用公帑「向上管理」仕途,充分顯示勞動部的菊系官員酒肉交陪,這些裙帶關係加持謝宜容扮起土皇帝。事涉貪腐,府院裝沒看到嗎?檢方應比照柯文哲標準立案傳喚相關人等,並搜索帳冊,查出有那些高官收禮飲宴。

周三下午起綠媒充斥「綠鱷」,痛批謝宜容,佯慰死者在天之靈。要不是大老闆下令斷尾求生,哪裡會有部長下台、院長鞠躬致歉的結局。然而,起用洪申翰,不過是菊版的官官相護換成賴版。舔來的官位仍得跪著端飯碗,護大局為先。何佩珊作不到的,洪申翰也難作到。

勞動部 謝宜容 霸凌

延伸閱讀

繼陳世凱後洪申翰再搭「信賴」順風車 民進黨內爆焦慮

洪申翰接勞動部長 蘇清泉:要重新報告施政理念

洪申翰接勞長 廖偉翔:從可笑喜劇變可怕鬼故事

洪申翰任勞動部長 游淑慧:送走狼、迎來虎

相關新聞

【重磅快評】吳崢的恭喜只是說出民進黨對霸凌案的真話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洪申翰將接任勞動部長,並將由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遞補不分區,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第一時間發文道賀王義川,...

【重磅快評】賴賴相護:一條人命,二鳥升官,無傷「大局」

勞動部公務員遭霸凌輕生案,府院以「調查嚴懲換部長」暫時止血。民進黨危機處理向來以周五為生死線,這次也不例外,務使賴總統安...

【即時短評】夠信賴有官當 洪申翰任勞長給綠營的啟示

勞動部勞發署公務員受霸凌事件,引發政壇大風吹,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獲准,將由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接任勞長。洪申翰並無勞工相關領...

【重磅快評】謝宜容未認霸凌的道歉能為民進黨止血?

勞動部公務員霸凌案狂燒,部長何佩珊今天下台,總統賴清德承諾嚴查嚴辦,要還給死者和家屬公道,北分署長謝宜容「接力」透過影片...

【重磅快評】進入地震活躍期 現有地震研究夠嗎?

跡象顯示台灣進入地震活躍期。從四月三日花蓮大地震開始,台灣地震明顯頻繁,分別是花東區塊的0403花蓮地震餘震區,以及西部...

【即時短評】蔡昔訪美享過境套餐 賴首出訪低調有原因

千呼萬喚始出來,賴清德總統首次出訪選擇太平洋友邦,確定不會順勢過境美國本土;實際上,美國正值政權交接的敏感期,舊政府可能...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