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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偷超商認罪 勸世法官判免刑
基隆林姓婦人在超商連二天竊取小番茄、純濃燕麥等價值一五八一元商品,事後丈夫賠償店家一萬元和解。林女坦承偷東西是因貪小便宜,請求原諒;施姓法官認為林婦犯罪情節輕微且有悔意,丈夫也積極協助補償,諭知免刑。
施姓法官還在判決書後面寫「勸世文」,希望林婦戒竊,日後不要心存僥倖,做錯應勇於認錯,不要一錯再錯,好好改惡習,勿貪小便宜、心存僥倖,莫貪小錢賠大錢,想想得失後果,「三思而後行,不要再偷了」,否則硬擠進獄牢世界,最後搞的遍體鱗傷的還是自己。
判決書中充滿勸世寓意,但據了解,這名施姓法官判決已有上千筆,幾乎每個判決都會附加幾近相同的勸世內容,已成他的判決特色。
判決書指出,林婦今年四月十二日在基隆市一間超商,竊取玉女小番茄四盒、蔓越莓核桃軟歐大盛麵包三袋及元亨三花針織平口褲二包;隔天又到同店竊取玉女小番茄四盒、草莓可頌大盛八袋及愛之味純濃燕麥天然原味三盒,二次共價值一五八一元,店家調監視器提告,檢方以竊盜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林婦偵審期間自白犯罪,供稱家中經濟來源是她丈夫,會偷東西是因她貪小便宜,且長期失眠須服藥,祈求原諒。
法官說,林婦因一時失慮行竊,家境也不算富裕,和解賠償可完全填補告訴人財損,犯罪情節輕微,非強取豪奪,顯可憫恕,且有宿疾在身,有待醫治,減輕其刑仍嫌過重,因此諭知二罪均免刑,提供自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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