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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連發下體裸露照設公開 換來2月徒刑
彭姓男子去年9月至12月間在「X」(Twitter)上傳數張裸露生殖器照,被網友檢舉後遭法辦;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刑2月。
彭男在「X」的個人頁面有超過4萬人追蹤。判決書指出,彭男去年9月11日至12月17日期間接續以手機連結網際網路,登入個人申設的「X」帳號,將其裸露生殖器的影像,公開張貼在其個人頁面,使不特定多數人均可透過網際網路連結到其個人頁面後觀覽,內政部接獲檢舉函,全案轉由新竹市警察局移送偵辦。
彭男坦承犯行,法官認定,彭將猥褻影像張貼在「X」上,其社群平台設定為公開、且未限制觀看條件,可讓不特定多數人任意瀏覽,此舉危害社會善良風俗,考量彭坦承犯行,有心悔悟,且於警詢時稱將該猥褻影像刪除,顯然有盡力填補損害,加上本身無前科,審酌依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刑2月,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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