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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擅打玻尿酸肉毒毀她容顏 民事判賠54萬餘元
新竹市一間診所賴姓護理師擅自為女患者臉部施打玻尿酸、肉毒桿菌,導致女患者鼻子皮膚壞死,額頭還有血管炎,案發後該診所賠償女子70餘萬元,雙方仍未達成和解,新竹地院繼今年四月間刑庭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賴女判刑6月,併科罰金100萬元;民庭再判賴須賠償被害人54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賴女是竹市一間診所護理師,不具合法醫師資格,2022年11月21日,賴在診所內向一名女子稱可施打玻尿酸、肉毒桿菌等人體侵入性美容保養項目,獲對方同意後,便以針筒注射方式替女子施打臉部玻尿酸、肉毒桿菌等侵入性醫療行為。
不過,女子因施打這些針劑,導致鼻部皮膚黑腫到台北榮民總醫院就醫,經醫師判斷才知鼻部皮膚壞死合併前額與鼻部血管炎等傷害,憤而提告。
受害女子主張,她因受傷,醫療費用就花了4萬9589元,且傷勢處位於鼻部,對正值青春年華的她而言,外觀及容貌都造成一定影響,至今仍要定時回診接受醫學美容科治療,因此要求賴須賠償精神撫慰金195萬411元,總共金額200萬元。賴女則主張對方索賠金額過高,希望法院核定適當金額。
法官指出,醫療費用部分,受害女子有提出台北榮總醫院的醫療費用收據,求償金額於法有據,應准許;非財產上損害部分,受害女子主張有理,尤其受傷部位位於臉部,相信被害人的精神上及肉體上都會感受莫大痛苦,被害人的主張有憑據。
最後,法官認為,被害女目前無業,賴女仍為護理師,每月收入約6萬元,綜合整起案件的情節、被害女受傷程度及雙方學經歷及經濟收入,被害女求償的精神慰撫金金額過高,應減為50萬元,加上求償醫療費用部分,判賴需賠54萬95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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