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興奮劑者,牢獄伺候
2014年11月1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在反興奮劑鬥爭中,聯邦德國政府終於跨出堅決步伐。現在,不僅國家反興奮劑機構的資金將明顯增加,這樣,從2015年起就可擴大檢測。尤其是政界也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聯邦內政部長德梅齊埃(Thomas de Maiziere)和司法部長馬斯(Heiko Maas)周三(11月12日)向內閣提交了反興奮劑法草案。該法將於2015年年初交議會審議。若獲批准,它將對德國體育產生廣泛影響。
量刑可達3年
根據這一法律草案,服用興奮劑的專業運動員最高可被判處3年監禁。
迄今,使用興奮劑的運動員難以依據德國現行的藥品法受到法律追究。現在,當事人可受到嚴厲司法制裁,並可由體育法庭之外的普通法院審判。
反興奮劑法的核心是:禁止自我服用興奮劑、擁有興奮劑被定義為犯罪行為。這意味著德國反興奮劑鬥爭跨出了巨大一步。
隨著該法生效,德國國內將首次能夠經由普通法院對服用或擁有興奮劑的運動員作出宣判。
制定該法的用意非常明確,那就是:以儆傚尤。
當然,該法的對像是尖子運動員和職業運動員。根據草案,只有「以體育作為主要收入」的人士方可因使用興奮劑而受司法追究。具體而言,該法涉及的是國家反興奮劑機構(NADA)檢測庫名單上的7000名尖子運動員。業餘和大眾體育運動不受該法管轄。據稱,做出這一限制的原因是,有關當局考慮到,業餘及大眾體育運動領域的興奮劑行為一般不會給競爭對手帶來巨大經濟損失;而且,在大規模的群眾體育活動中實施該法也會非常困難。
立法者在這裡採取了較為務實的態度,未強行把禁用興奮劑的規定推展至業餘體育活動領域。
抵制與贊同
該法律草案的中心內容是,不僅懲罰使用興奮劑的運動員,而且,也要對當事人身後的犯罪網路繩之以法。具體而言,向運動員提供興奮劑的醫生和教練同樣也要被送上法庭。情節特別嚴重者,例如,向未成年人提供興奮劑或運動隊系統性地使用興奮劑,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
在完成這一反興奮劑法草案之前,有關人士曾進行了長期的咨詢和討論,其中包括與德國奧林匹克運動聯合會(DOSB)之間的詳盡交流。該機構曾長期反對普通法院對興奮劑案件也擁有審理權,但最終還是改變了態度。不過,該機構對擁有興奮劑也可以受懲罰這一條款繼續持懷疑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