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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宣告死刑有條件合憲 什麼意思?

2024年9月21日

自4月的言詞辯論之後,台灣憲法法庭9月20日判決,死刑合乎憲法,但應限縮適用範圍。台灣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告訴DW,這顯示憲法法庭也承認死刑制度並不如想像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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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今年4月台灣憲法法庭針對死刑是否合憲的言詞辯論。(資料照)
圖為今年4月台灣憲法法庭針對死刑是否合憲的言詞辯論。(資料照)圖片來源: Judicial Yuan/YouTube

(德國之聲中文網)週五(9月20日),台灣憲法法庭針對「死刑是否違憲」,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結果認為死刑合憲,但應限縮適用範圍。此前,王信福等37名死囚主張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因此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發表判決結果並說明理由。據大法官判決,在刑法內,如果刑罰只有唯一死刑才違憲;而如果是以死刑為最重本刑,只有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的時候才適用、且程序符合最嚴密程序要求的狀況,並不違憲。

此外,死刑宣判必須得到合議庭所有法官的一致決,有精神障礙或心智慧型力不足的犯人,不得判決死刑。

對於這樣的判決,台灣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向DW表示可惜。「如果憲法法庭能堅守人權捍衛者的角色,我覺得它可以引領台灣的社會超越只是想著復仇、嚇阻、很直覺對於死刑的反應,而且可以打破仇恨的循環,開啟療癒創傷的可能性。可是憲法法院並沒有這樣做。」

林欣怡指出,大法官雖仍認為死刑合憲,但也承認死刑應在程序上限縮,這就顯示了「死刑制度並不是像大家想像的那麼嚴謹」。她進一步呼籲行政院、司法院和立法院應該依照大法官判決的意旨,推動相關修法,「因為憲法判決已經要求要有更嚴謹的程序」。

圖為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資料照)
圖為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資料照)圖片來源: Privat

法律白話文運動社群總監劉珞亦向DW表示,雖然這個判決不算是完全實質廢死,但確實增加判決死刑的難度,未來會被判死刑的案例可以預見會更大幅減少。

判決公佈後,反對廢除死刑的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回應,依舊強調台灣多數民意反廢死的情況。他稱現階段「完全沒有」廢死的條件,憲法法庭如今的判決是「違反民意,創造社會治安最大危機」。國民黨此前便曾表示將「大動作反擊」,不排除走上街頭抗議。

劉珞亦則表示,雖然民眾反應需要再觀察,但結論就是死刑仍然存在,民意應該不至於有太大反彈。

台灣最後一次執行死刑是2020年;目前全球有超過140個國家在法律上已廢死、或在實務上超過十年未執行死刑。台灣、美國、日本是少數仍有死刑的民主政體。

死刑釋憲案:台灣人怎麼看廢死?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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