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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菲2009年1月20日

中國新華網19日在其法律專欄裡發表文章,講到中國政府貪官外逃成風的現象。文章裡引述中國商務部提供的數字,從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外逃貪官人數為4000人,總共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而相關人士認為這只是保守估計。中國貪官外逃現象嚴重的根源何在?體現了中國存在的哪些制度問題?德國之聲記者就此採訪了北京理工大學經濟教授,中國社會問題專家胡星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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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3日,中國國家預防腐敗局在新聞會上宣佈成立圖片來源: AP

德國之聲:胡星斗教授,感謝您接受"德國之聲"的採訪。您認為中國貪官外逃現象嚴重的根源何在?

胡星斗:關於貪官外逃問題是一個老的話題,當然貪官外逃一方面表明這些官員對中國的經濟和社會失去了信心。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我們的體制方面的一些問題,在出國,護照和公款出國等這樣一些方面所產生的問題。以及這些官員的權力沒有受到監督,他們可以在崗位上大量聚斂錢財。實際上還是反映了在中國沒有建立起一個現代反腐敗制度,沒有有效的遏制挪用貪污公款,行賄受賄,沒有從制度上,比如新聞自由,民眾監督上解決問題。所以國內現在出現一個名詞叫"裸官",就是裸體做官。指的是他的親戚,子女,配偶都在國外,他一個人在國內做官。

德國之聲:中國對官員的國籍是有法律規定的,但目前還沒有對官員的子女和配偶的國籍進行明確限制。這是不是給官員組建所謂的"跨國家庭"以及成為您剛才說的"裸官"提供了一個法律上的漏洞?

胡星斗:是這樣的。不僅是這些官員的子女,他們可能早就取得了外國國籍。還有一些官員甚至可能已經取得了外國國籍。有很多官員手裡有好幾本護照,為他們潛逃創造條件。

德國之聲:新華網公佈了一些外逃官員的姓名,曾經擔任的職務,所逃往的國家,其中主要是美國,加拿大,還有俄羅斯,還有越南等小國。中國司法部門有沒有可能對這些已經逃往境外的昔日高官,繼續追究其法律責任,對其進行追捕呢?

胡星斗:中國方面一直在繼續追捕他們,或者是希望引渡他們。但是目前,中國只和極少數幾個發達國家簽署了引渡協議,像和美國,加拿大等國都沒有司法合作和引渡協議。所以只有個案談判,通過外交途徑。非常典型的有賴昌興,還有高山,他們都是攜帶10來億美元出逃到國外,但是至今無法引渡回國。這是一個困難的方面。

德國之聲:像新華網這樣的官方媒體都公開報導,中國從改革開放至今有4000多位官員外逃,攜款達500多億美元。這會不會引起民眾對政府的更強烈的不滿和不信任?

胡星斗:的確。目前由於中國在預防腐敗方面沒有採取有效的措施,比如行政透明公開,官員財產公開申報,財政要受到更多約束,就是"陽光財政",在這些方面都沒有採取很好的制止腐敗的措施。結果反腐敗是越反越腐敗。

德國之聲:那您認為,中國要想真正做到反腐倡廉,首先應該從哪方面入手?

胡星斗:中國的反腐倡廉的確是一個系統工程,我想,首先要下手的是放開新聞監督,放開輿論監督,放開公民監督,鼓勵公民舉報,制定舉報人舉報法。只有發動起群眾,才能有效的遏制腐敗。否則光靠中紀委,或是上級機關,或是本單位同體監督,自己監督自己是很難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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