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再恐同,何必逼其 "遠離校園"?
2017年5月1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在中國同性戀仍然不是一個具有正能量的話題,人們更願意對它避而不談。必須承認,社會在接受同性戀方面取得了進步,從1997年開始同性戀不再被列為違法,因此也不再受到法律制裁。2001年開始同性戀也不再是"心理疾病"。
但一些媒體仍在報導有醫生和醫院對同性戀的性取向進行治療。從事同性戀研究數十年的青島大學退休教授張北川對德國之聲說,中國的情況各地不一樣,對同性戀的治療基本已不存在,也許還有小的診所出於盈利考慮"治療"同性戀,但一般情況下醫生會對前來咨詢的病人說,同性戀是正常的,不是病。"病人"聽到這樣的診斷也都很高興。張教授說,中國的醫院從2001年開始"同世界接軌,不再治療同性戀"。多半情況下,同性戀找醫生是為咨詢,而不再是旨在改變性取向的治療。
同性戀受到傷害的現象仍然存在,在中國農村,同性戀更是常常被看作是怪人,因此同性戀多半選擇生活在大城市非主流文化區。因擔心受到生活環境的歧視,在家裡或在工作單位明確彰顯同性戀的仍然是少數。為安慰父母,有些同性戀還舉辦假婚禮,讓父母不再整天嘮叨"趕緊結婚",也可以借結婚規避社會壓力。張北川教授說,但也有很多現代意識較強的同性戀者雖然已經同異性結婚,但最終還是選擇了離婚。"但因為各個家庭的組合都不一樣,有時離婚也會帶來很多困難,比如孩子的撫養等等"。
在中國,歧視同性戀不是宗教原因所導致,同性戀受到的壓力來自傳統的對家庭和婚姻模式的理解。中國數千年的婚姻文化傳遞的訊息是,結婚生子才是正道,抗衡這條亙古規矩是邪念。一個人緣很好的同性戀公開自己的性取向可能不會招來太大的非議,但一個人緣不太好的,就可能會有大麻煩。不過,張教授認為,"最主要的壓力還是來自家庭"。
同性戀仍不能結婚
總體看,近20年來中國同性戀的境遇得到改善,今天的法律框架更為寬容,大城市的非主流文化圈在擴大,社會上這一話題的討論空間也在拓展。今年4月中旬,中國華中科技大學操場上有博士生拉出橫幅,上面公然寫著"讓同性戀遠離校園"。該事件在大學和網路上引發激烈爭論。一些男同的母親也召集到一起,舉著標語牌到華中科大抗議,要求恐同者改變態度。而就是在華中科技大學的畢業典禮上,曾有人披著代表同性戀的彩虹旗上台演講。
儘管"同志"的自由空間在逐漸變大,但他們仍不能享受平等權利,也沒有法律保障他們的權利,比如同性戀在中國同居不犯法,但卻不能結婚,沒有哪裡民政部門會接受同性戀的結婚登記申請。為爭取自己的權利,2016年湖南省長沙市的兩名男同孫文麟和胡明亮將拒絕他們結婚申請的區民政局告上法院。雖然他們很快輸掉了官司,但這個事件的指標性意義在於,同性戀爭取合法權益的意識得到增強,他們通過法律渠道,喚起社會的關注,朝著實現權利平等的目標邁出了一大步。
然而,中國社會對這個議題的關注和支持還很有限。據張北川教授說,孫文麟和胡明亮今年徵集支持者簽名,但全國的支持者也就數千人,且大部分是同性戀。而前年一批同性戀家長呼籲修改法律同意同性戀婚姻,但家長人數也才有一百來人。只要中國民間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持續低迷這一狀況不改變,社會上對他們的恐懼乃至排斥也就難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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