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210 USA Meinungsfreiheit
2010年12月18日就在今年美國上下紀念9.11之際,佛羅里達州原教旨主義牧師特裡‧瓊斯(Pastor Terry Jones)堅持要在當日焚燒《古蘭經》,憤怒的市民呼籲美國當局制止該名男子。然而美國司法部幾乎無能為力。因為瓊斯的行為沒有觸犯法律,在第一修正案裡明確指出保護公民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
自由的法治國家美國當然把這條法律規定一直擺在中心位置。此條文還保護了部分在其他國家會被看成為煽動顛覆國家、或攻擊憲法及煽動犯罪的言論。近幾十年來,美國最高法院一直在討論研究如何合理規定言論自由的界限。
有關這個問題,法官們一直贊同言論自由,反對限定界限。例如1989年一個極具爭議的最高法院判決判定:禁止焚燒美國國旗的規定是違反憲法的。
但是,一旦涉及到國家安全問題的時候,就會常常牽扯到言論、新聞和集會的自由 。比如9.11之後的反恐鬥爭,還有與此有關的"愛國者法案"的通過。民權活動家對這一法案感到震驚,稱這違背了美國的自由基本原則,即"第一修正案"的內容。因為新法律明確規定,針對恐怖主義犯罪分子的刑罰也可適用於暴力示威的參與者。
維基解密事件的發生使得許多美國政客同樣神經緊繃:朱利安‧阿桑奇被與恐怖分子本拉登相提並論 ,並非毫無原因。一些政治家希望再次考慮是否可以把維基解密歸入恐怖組織。
至於有關美國空軍禁止其成員訪問發布有維基解密洩密文件的媒體網站。被涉及的包括德國《明鏡周刊》,《紐約時報》,英國《衛報》,西班牙《國家報》和法國《世界報》。確實,美國的僱主通常有許多權利來制定約束雇員的條例。只是政府並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僱主,而是憲法的捍衛者,應該保證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因此美國空軍的訊息封鎖也引起了一些不悅之聲。美國空軍此舉招致的更多的是來自評論家們的嘲笑。他們認為,屏蔽有關維基解密訊息的25個網站毫無疑義,因為有關的訊息內容在網上隨處可見,任何人都能夠輕易地找到。
作者:Sabine Müller 編譯:丹婭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