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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記者雷薩被判誹謗罪成 刑期最高六年

2020年6月15日

菲律賓獨立媒體Rappler的創辦人雷薩(Maria Ressa)被控的網路誹謗案今日(6月15日)開庭,法院判決有罪。此案件被視為菲律賓進一步限縮新聞自由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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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a Ressa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A. Favila

(德國之聲中文網) 6月15日,馬尼拉法院認定雷薩(Maria Ressa)、以及她的新聞網站Rappler和前記者小桑托斯(Reynaldo Santos Jr.)誹謗一名富商的罪名成立。兩人皆被判處六個月至六年有期徒刑,但在他們完成所有上訴程序之前,不會被立即收監服刑。

雷薩在受審之後接受媒體提問時說,她相信這次判決別具意義: 「這次審判不只是對菲律賓的媒體,而是對全世界的新聞自由都會造成影響。」

她說:「我想我們正在重新定義世界會怎麼樣、新聞要成為什麼樣子。」她說:「我們是否會失去新聞自由,還是我們要堅守原則,更好的捍衛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

雷薩認為,這次審判十分重要,也將會透過社群媒體擴散出去,在世界各地造成回響。她表示,調查新聞在這個時代格外重要,她也鼓勵其他媒體工作者要繼續努力,就算面臨政府強權也不要輕易屈服。

菲律賓新聞自由堪憂

15日在法庭審理的這個案件是關於該媒體一篇2012刊登、2014年更新的報導。該報導引用來源不明的機密資料,指涉一名商人涉嫌謀殺、人口販賣與毒品走私,遭到該商人批評報導不實,涉嫌誹謗。

商人肯格(Wilfredo Keng)說Rappler拒絕將該報導從網站上移除,也拒絕發表從他的立場出發的報導。 他在法庭上提出政府證明,表明他沒有犯罪記錄。他提出5000萬比索(10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並表示如果他贏了這個案子,將會將理賠金全數捐出。

Maria Ressa
2019年雷薩被捕時,雷薩的法律團隊也曾抗議,表示菲律賓規範網路言論的法律生效的時間比報導發出的時間晚了好幾個月,且該法不溯及既往,指控無效。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A. Favila

Rappler的律師反駁,該報導的內容是引述情報機構的報告,而且肯格提告的時間點已經是報導發出的五年以後,已經超過菲律賓法律規定的一年追溯期。

2019年雷薩被捕時,雷薩的法律團隊也曾抗議,表示菲律賓規範網路言論的法律生效的時間比報導發出的時間晚了好幾個月,且該法不溯及既往,指控無效;但是政府卻認為該報導在2014年進行過更新,符合被告條件。雖然雷薩之後獲得保釋,但仍面臨法庭判決。

雷薩是新聞網站拉普勒(Rappler)的創辦人兼執行長,也被時代雜誌評選2018年的「年度人物」之一。同年,她也因在菲律賓爭取新聞自由,獲得保護記者組織(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的新聞自由獎。她也是無國界記者組織「資訊與民主委員會」的成員之一,協助起草該組織的國際宣言。

張慈/楊威廉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