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政權」判五年 李明哲認罪不上訴
2017年11月28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今年1月1日,旨在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實施監控的《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境內活動管理法》開始生效以來,李明哲是已知第一個被判刑的NGO義工。
周二上午,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周邊戒備森嚴,數十名從中國各地趕來的聲援者未被獲准進入法庭旁聽,同20多名友人一道前往現場聲援的公民社會積極分子賈榀對德國之聲表示:"他們禁止我們拍照,現場有很多便衣和警察巡邏,四周邊的馬路都被封鎖了。"
當地時間上午九點多,法官當庭宣讀判決書稱: 李明哲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明哲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法官駁回律師有關李明哲只屬"教唆"的辯護,認為李明哲在網上和親身發表顛覆國家政權言論,已構成"實行"顛覆的行為。不過,法官認為李明哲具有認罪悔罪表現,接納了律師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
與李明哲同案判決的彭宇華是中國公民,被判處七年監禁。同李明哲一樣,彭也對自己的"顛覆罪行"供認不諱。
岳陽法院的官網上可以看到李明哲妻子李淨喻一身黑衣進入法庭旁聽的畫面。庭審後,李淨瑜在下榻的飯店裡接受了台灣媒體的採訪。她宣讀一份聲明稱:"追求理想必須支付代價。為弱勢者爭人權是推動人類文明提升的必要奉獻行為,李明哲明知山有虎,他早就覺悟必須為此承受'被認罪'、'被囚禁'的折磨。我們不心存幻想,如今只是坦然面對,我們沒有權利抱怨。""作為李明哲的妻子,我再次表達,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為榮為傲。"
法庭外的聲援者向德國之聲證實,他們無法接觸到李淨瑜,因為她處在"嚴密保護"之下。
現年42歲的李明哲生於台北,父母都是外省人。李明哲關注中國大陸的民主運動,今年3月19日前往澳門後宣告失蹤。李明哲會自費購買圖書寄送大陸友人,其中包括一些大陸的禁書,比如楊繼繩的《中國文革史》和張戎的《毛澤東:鮮為人知的故事》等。此外,李明哲還曾舉辦網路講座,宣講"二二八事件"或"太陽花運動"等涉及台灣專制和民主轉型的歷史經驗。
今年9月11日,失蹤一百多天的李明哲出現在岳陽中院的審判席上,官方公佈的影片顯示了李明哲"認罪伏法"的陳述。李明哲感謝"執法單位的文明辦案",表示這和他"過去在台灣接觸對中國有偏見的媒體的報導"有很大的不同。他表示,經由看守所的電視新聞,"對中國有重新的認識"。
對於李明哲的"當庭認罪",台灣方面和人權組織均提出質疑。其妻子李淨瑜也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她不承認中國的"法庭",但對宣判結果,她會和李明哲共同面對。在法庭外"圍觀"的賈榀也對德國之聲表示:"據我觀察和瞭解的情況,近年來政治犯和維權人士的審理中,這種'當庭認罪'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可見他們在關押期間遭受到了極大的壓力,也不排除當局採取了'技術'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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