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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再背二詐欺罪 美參議員控中國抹黑

2022年10月26日

黎智英去年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遭控發行煽動刊物、勾結外國勢力,至今仍在收押候審中,然而近期又遭香港法院冠上兩項新罪名,刑期恐再次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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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離開香港上訴法院(資料照)。
圖為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離開香港上訴法院(資料照)。圖片來源: Kin Cheung/picture alliance/dpa/AP

(德國之聲中文網)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週二(10月25日)遭香港國安法官以違反該報總部大樓租約條款為由,裁定兩項詐欺罪成立。澳大利亞廣播公司(ABC)表示,這項新指控顯然是為了懲戒其過去參與的社運活動

據報,黎智英被指控在1998至2020年間,將壹傳媒辦公空間轉租給旗下子公司Dico,以從事秘書相關業務,未正式向簽訂租約的香港科技園公司(HKSTP)申請牌照。

《香港自由新聞》(HKFP)報導,審理該案之法官陳廣池表示,他不相信黎智英在申請其他公司牌照時「忘記」Dico的存在,「(黎智英)肯定是因為知道Dico不符合許可條件,才沒有提出申請。」根據法庭審理中披露的案件細節,租約規定該集團辦公室只能用於「報紙和雜誌的出版和印刷」。

壹傳媒前行政總監黃偉強也因涉入其中,遭法院裁定一項欺詐罪成。

2020年9月一名婦女在香港皇後像廣場閱讀《蘋果日報》,抗議民主和新聞自由遭剝奪。
2020年9月一名婦女在香港皇後像廣場閱讀《蘋果日報》,抗議民主和新聞自由遭剝奪。圖片來源: Mary James/SOPA Images/ZUMA Wire/picture alliance

然而,黎智英的律師在結案陳詞中表示,被告沒有責任向房主透露Dico的存在,且此案應依民事案件而非刑事案件處理;黃偉強的律師則說,當事人並不知道Dico一事。

法官回應,他不接受黃偉強只是一個「差使」。在與壹傳媒刊物《蘋果日報》合作了20多年後,「如果(黃)只是個跑腿的人,那他應該也是在替高層跑腿的人。」

而前壹傳媒首席營運長周達權(Royston Chow)原本是共同被告,近期與控方達成協議,以證人身份協助起訴黎智英及黃偉強,換取其刑事責任的豁免權。

黎智英的律師要求聯合國調查此事,認為周達權所給予的證詞是在監禁及多起罪名等「法律騷擾」下而產有的言論。

台灣中央社報導,美國參議院外委會共和黨首席議員瑞施(Jim Risch)今(26日)率領15名跨黨派參議員,發佈聯合聲明譴責香港法院判決。他們於聲明中指控:「中共利用虛假詐欺罪名抹黑黎智英,試圖合理化12月涉及國安法的假審判。」

現年74歲的黎智英是香港知名的民主運動人士之一。去年8月,他與壹傳媒的6名前主管,被指控密謀與外國勢力勾結違反國安法。同年,官方在根據新的安全法凍結其資金後,其創辦之《蘋果日報》宣佈倒閉。

針對此二項詐欺罪名,法庭將於11月24日審理兩名被告的減刑及判刑,在此之前,黎智英將持續遭羈押候審,而黃偉強則獲准維持保釋。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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