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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家屬委託律師 二人執照傳吊銷

William Yang
2021年1月4日

代理余文生與12港人案的中國維權律師盧思位4日收到律師證恐被吊銷的消息。隨後,另一12港人家屬委託的律師任全牛傳出執照也可能被當局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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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Lu Siwei
中國維權律師盧思位近期代理了不少敏感案件,其中包含中國維權律師余文生、中國詩人王藏與12港人的案件。圖片來源: Xudong Guan

(德國之聲中文網) 過去一年多來代理多起敏感案件的中國維權律師盧思位4日傳出收到四川省司法廳的通知書,告知盧思位他的律師證恐被吊銷。同日,另一維權律師任全牛律師執照也傳出恐被吊銷的消息。

在12港人案中,盧思位是港人喬映瑜家屬委託的律師,任全牛則是黃偉然家屬委託的律師。兩人過去都曾代理多起敏感案件,例如盧思位還同時代理中國維權律師余文生、中國詩人王藏等案。任全牛則自2017年起成為多宗基督徒被捕案辯護,近期協助公民記者張展辯護。

前立法會議員朱凱迪4日在臉書上發文,貼出河南省司法廳通知書寫給任全牛的通知,上面寫道: 「本機關於2020年12月21日對你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明,2018年11月7日,你代理張某朗等人利用邪教組織擘壞法律實施罪一案時,庭審期間有關行為違反了《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其違法行為性質、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律師行業形象,造成社會惡劣影響。」

涉事的《律師執業管理辦法》指,律師不得「聚眾哄鬧、衝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否定國家認定的邪教組織的性質,或者有其他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

河南省通知任全牛,「本機關擬對你做出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

根據《立場新聞》報導,任全牛4日披露自己在12月31日收到河南省司法廳通知,稱他若求舉行聽證會須在1月3日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要求聽證權利。

當局研擬處罰盧思位

根據德國之聲收到的《四川省司法廳行政處罰案件當事人聽證權利告知書》副本,四川省司法廳指控盧思位律師多次在網路上發表不當言論,且「時間跨度長,發文數量多」,嚴重損害了律師行業形象與「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所以四川省司法廳「考慮」以吊銷他的律師證作為行政處罰。

盧思位律師告訴德國之聲,他是在律師所的行政助理將通知書拍照傳給他後才得知消息。他說自己計畫與司法廳聯繫,搞清楚整個控訴的內容,但他認為,該通知可能與他參與「12港人」的案件有關。根據該通知書的內容,盧思位律師必須在收到通知書後的三天內向四川省司法廳提出舉行聽證會的要求。

通知書上寫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丶第三十二條丶四十二條和《司法行政機關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五條之規定,你有陳述與申辯的權利,也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盧思位律師近期代理的案件包含中國維權律師余文生丶中國詩人王藏與「12港人」等案。余文生的妻子許豔在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表示,雖然四川省司法廳在通知書上提到盧思位能在三天內向該廳提出舉行聽證會的請求,但是根據余文生本人及其他維權律師過往的經驗,當司法廳告知當事人他們考慮吊銷律師的執照時,往往就代表他們一定會這麼做。她說:「從過往的案例都可以肯定,只要司法廳發出考慮吊銷執照的通知,即便他們在通知書上說三天內可以要求舉辦聽證,但是他們百分之百會吊銷律師的律師證。」

4日,12港人關注組在臉書貼出聲明,譴責中國當局打壓盧思位與任全牛律師。聲明批評當局先後在12月31日與1月4日發出吊銷職業證書的通知,「明顯是針對兩位律師感冒當局不諱,堅持捍衛12港人基本權利,施以懲罰,斷其生計。」

Peking China Treffen mit Menschenrechtsanwälten
余文生的妻子許豔在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表示,雖然盧思位被吊銷律師執政是預料中的事,但她認為這個消息顯示中國政府持續打壓人權律師,而且打壓的速度比以往還更快。圖片來源: privat

許豔:中國加速打壓維權律師

許豔告訴德國之聲,雖然盧思位被吊銷律師執照是預料中的事,但她認為這個消息顯示中國政府持續打壓人權律師,而且打壓的速度比以往還更快。

許豔說:「身為余文生律師的二審代理律師,我印象中的盧律師一直在法律範圍內去爭取法律權益。四川省司法廳決定吊銷盧思位律師執照一事,已強烈威脅了一個律師在中國依法履行職責的權利。」

許豔坦言,盧思位恐失去律師執政一事,也會給余文生案帶來衝擊。原本盧思位預計為余文生案做出後續的申訴或法律協助,但在失去律師證後,盧思位便無法繼續執行這些法律行動。此外,許豔認為盧思位被吊銷律師執照一事,可能在中國的維權律師界製造「寒蟬效應」。

她告訴德國之聲:「四川省司法廳的這個決定對其他人權律師代理案件,會造成心理上的打擊。而對盧思位律師來說,這也是一件很殘酷的事情。當一個律師失去律師證時,他未來的職業如何發展會面臨很多問題。」

面對中國政府加劇對維權律師的打壓,許豔強調,代理律師或是被告家屬往往是依照中國現有的法律,向司法機關主張其受法律保障的權利。然而,她說以余文生的案件為例,中國的司法機關常常在「沒有理或法」的情況下,直接拋棄法律程序。

她說:「在余文生案的二審中,江蘇省高院在沒有辯護律師辯護詞且辯護律師未完成閱卷的情況下,便做出判決。此舉不僅對當事人丶家屬與辯護律師來說都不公平,對中國的公權力也是一種損害,因為這等於是中國政府的公信力在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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