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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何時取消勞改制度?

2007年2月24日

中國計劃改革勞教政策,將其轉型為針對年輕罪犯的特殊教育計劃。香港大學大陸刑法專家傅華伶對香港的英文報紙《南華早報》表示,中國人大正草擬新法例,以取代過於嚴苛的勞教政策。另據報導,中國政府正在考慮簽署聯合國勞工組織的禁止強迫勞動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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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非自願的勞動?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dpa

中國已經簽署了國際勞工組織八項核心勞動公約中的四項。消除一切形式的強迫或者強制勞動公約就是中國尚未通過的一項公約。這份於1930在瑞士日內瓦制定的公約規定禁止以任何懲罰相威脅,強迫任何人從事非自願的一切勞動。春節前,中國勞動部的官員與國際勞工組織代表在湖南省舉行了會談。國際勞動組織反強迫勞工特別行動計劃的負責人羅傑•普蘭特表示,中國政府已經開始為簽署禁止強迫勞動公約啟動相關步驟。

但是,海外獨立中國工會組織「中國勞動通訊」的蔡崇國則表示,他們並沒有獲得相關訊息: 「我們並沒有獲得獨立的訊息。這裡有幾層意思,第一個,中國可能有些學者表達得自己的觀點,但是這並不一定能夠代表政府的觀點;第二個,中國政府官員現在說話採用外交辭令,不見得說明中國政府願意簽署這一條約;第三,中國從表達簽署這一條約,到這一條約真正簽字生效,得到執行,這需要很長的時間。」

蔡崇國指出,中國從政府簽署到人大批准多項聯合國公約,前後總共都歷經十年多的時間,有些公約現在還沒有獲得人大批准。而中國強迫勞動的現象切實迫切。「1949年之後,強制勞動是中國政府政治壓制的重要手段。最近十年改革,強制勞動又成為監獄,警察進行牟利的手段。按照公約,明確反對為了壓制持不同意見者以及政治犯強迫勞動,反對通過改造思想放棄其政治觀念的勞動。」

國際上廣泛遭致批評的勞教制度就是不經法庭審判,由行政單位決定懲罰的強迫勞動。由於意識形態的原因,中國長時間以來認為,勞動可以改造思想。香港大學法學家傅華伶向《南華早報》透露,北京計劃把「勞教」更名為類似「更生中心」之類的名稱,並將最高刑期三年減半,而且判勞教也需經法院批准。現行制度,勞教不僅是對不受政府歡迎人士進行懲罰的一種繞過法庭審理的簡化程序,經濟上也是一筆劃得來的買賣。蔡崇國說:「勞動的產品可以供出口,中國的鞋、五金產品、汽車配件、地毯都是監獄犯人生產的。很多監獄是一個盈利部門,監獄看守人員的待遇要提高,監獄必須要盈利,具體的做法就是犯人要勞動。」

蔡崇國認為,簽署禁止強迫勞動公約必須對勞教制度進行系統改革。中國離人大通過這項公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