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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媒:艾未未從"特立獨行"到"經濟犯罪"

2011年4月7日

4月6日,中國官媒《人民日報》麾下的《環球時報》發表社論"法律不會為特立獨行者彎曲",指艾未未是個"特立獨行者",其所為有可能觸及法律紅線,但中國當局將不會顧忌其他國家就此對中國人權狀況的譴責;4月7日凌晨,中國另一官媒新華網上發出簡短英文消息,指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隨後新華社又快速將消息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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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艾未未於慕尼墨接受頭部手術後,進行關於5.12地震中因"豆腐渣工程"死亡學生的紀念展覽"So sorry"圖片來源: Zhou Qing

在4月7日中國外交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表示,中國藝術家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公安機關目前正在調查,中國是法治國家,公安部門將依法辦事,他同時警告其他國家無權干涉。

洪磊又表示,艾未未是因為涉嫌經濟犯罪而被公安部門調查,事件和人權及言論自由沒有關係。關於艾未未被扣押的具體情況,他拒絕再回答,要求記者自行向中國相關部門查詢。

洪磊還表示不瞭解內地毒奶粉受害兒童家長趙連海在網上批評國家扣押維權人士的具體情況,強調中國政府為公民的言論自由提供法律的保證,同時公民亦是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在法律框架內行事。

從4月3日艾未未在北京機場被安檢人員攔下帶走失蹤起,中國當局嚴禁媒體和網路上出現關於艾未未的訊息。在中國門戶網站的微博上"艾未未"成為嚴禁的"敏感詞"。艾未未"被失蹤"後,已經有美國、法國、德國、英國等政府及國際特赦等機構呼籲中國政府釋放艾未未,但中國當局對此未有回應。

4月6日,中國官方媒體首次就艾未未被警方帶走一事發表社論,文章指他是個特立獨行者,喜歡我行我 素,經常幹"別人不敢幹"的事,他很多時候離中國法律的紅線不遠。同時社論還抨擊西方在艾未未被拘押的事情上無視中國司法主權,"故意把一個簡單的案例放到國家政治甚至國際政治的不相稱的位置。"

4月7日凌晨零點左右,新華網上以簡短英文發出消息:艾未未因為涉嫌經濟犯罪,正在依法接受檢查。但非常吊詭的是,消息在發出後不久即被新華社刪除,4月7日上午香港文匯報轉發了此消息,並一同轉發4月6日《環球時報》的社論。

"特立獨行""法律彎曲"成新晉流行語

社評發表後,"特立獨行""法律彎曲"立即成為新晉流行詞,快速更新另一流行語,即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就外國駐中國記者挨打一事所作發言"法律不是擋箭牌"。

更有多位中國知名評論人在網上發表看法:

評論人莫之許認為:"環球論調純法西斯化,民族崛起至上,若少數人特立獨行,就要付出代價,即使法律也幫不了他。"

自由撰稿人宋石男說:"擋箭牌還可以說是中性偏貶義的詞,特立獨行在我的理解中是絕對的褒義詞。詞典裡解釋是'普遍形容人的志行高潔,不同流俗。'特立獨行對應的是俯首帖耳。《環球時報》今日社評將特立獨行拉出來鞭撻,是暗示在這個殘酷的時代,惟有俯首帖耳才能成為擋箭牌嗎?"

《環球時報》總編胡錫進也在在其新浪微博上留言表示:"中國法律設定一些限制和紅線同樣很正常,中國對西方的抵制是必須的。中國進步是在對立統一中實現的,中國只有頂住並消化壓力,回過頭來看,壓力才會有積極作用。"

《時代周報》前評論部主任彭曉芸就胡錫進言論進行回應:"法律的紅線是隨時根據需要設定的嗎?而不是以憲法為綱嗎?"

德國之聲拔打胡錫進在環球時報辦公室的電話,工作人員告知,這位報社總編正在中央黨校進修學習。

"羅織罪名"及"找法制人"

德國之聲採訪了荷蘭的網路工程師兼時政評論人立裡,他認為環球時報的社論是羅織罪名的表現:"誠如網友所說,環球時報為他的主子中國當局,炮製出一個"特立獨行罪",更有網友以戲謔的方式稱'環球時報意思是,艾未未肯定犯罪了,我們先把他抓起來,罪名我們正在找。給我們點時間,我們一定能找到。這正如艾未未拍攝的紀錄片《老媽蹄花》中劉曉原律師所說'找法制人',在中國的皇朝歷史上叫羅織罪名。更為可笑的是,環球時報這個社論連艾未未的嫌疑罪名都沒有找出,但先要對艾未未作出醜化。"

立裡也關注到新華社短消息,他認為:"新華社在4月7日凌晨說艾未未沾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調查,這種說法給《環球時報》出了個難題,環球時報說的全是法律和政治方面的事情,到了新華社這兒變成了經濟犯罪,這種互相抵觸證明中國當局是在羅織罪名"

立裡也指,環球時報基於自己的政治立場作出這篇社論,他們希望艾未未落下政治罪名,但中國當局也不想面臨國際社會在人權方面的壓力,這次環球時報社論與新華社消息,也表明當局系統內部並不一定協調充分。所以出現了不同說法。

針對環球時報社論,立裡也認為,在後極權社會裡,意識形態破產後,環球時報這樣的文章,無論用意如何,但客觀上將改變大家對公共事務漠不關心的狀態,相應的艾未未被警方帶走的訊息,將會得到更廣泛的傳播,哪怕文章中是在罵艾未未,也會把艾未未的名字放大和重複,而獲得訊息的受眾也會作出自己的判斷。

"一個法制國家怎麼會通過官媒來定性一個人的罪名"

德國之聲也就此事採訪了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執行秘書潘嘉偉,他說已經看到《環球時報》社論及新華社消息的網上截圖:"我們感到非常莫名其妙,艾未未被帶走這麼長的時間,他的家人未收到任何法律的通知,居然突然之間中國官方媒體開始做動作,把艾未未說成罪犯,對他進行中傷,一個法制國家怎麼可能通過官方媒體來定性一個人的法律罪名?這表明中國政府太心虛了,因為事先沒有找到理由把艾未未帶走,所以嘗試羅織罪名,但是國際社會是不會因為這麼牽強的說法而結束對這個事件的關注。"

潘嘉偉再次譴責中國當局幾近瘋狂,在艾未未一事上再次違反自己所制定的法律。

4月6日為艾未未家人提供法律咨詢的律師劉曉原,呼籲當局公佈艾未未的下落。劉曉原同時還反駁《環球時報》文章表示,報紙是在用揣測的方式來寫評論,如果官方不盡早公佈艾未未的下落,媒體和網民自然也會去做各式各樣的解讀和猜測。

作者:吳雨

責編: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