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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禁止非公有資本參與新聞產業

2021年10月9日

中國政府發布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中新增事項提到「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非公有資本或將受限,不得從事新聞相關產業。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在官網上公開徵求社會大眾對於該份清單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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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 Merkel in der ausländische Presse | China Presse
圖片來源: Adrian Bradshaw/dpa/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在10月8日於官網上發布公告,將向社會公開徵求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意見,並「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參與建言獻策」。

將對新聞采編播發設限

《清單(2021 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項6項,許可准入事項111項,共計117 項。其中,今年新增的禁止准入事項第六項提到,「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對於非公有資本參與新聞采編播發等業務設立限制。

對於該事項的描述涉及了6個方面,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采編播發業務;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 欄目、公眾帳號等。非公有資本也不得從事涉及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事件的新聞實況直播業務;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也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China Tencent Konzern
圖片來源: NOEL CELIS/AFP

去年已限制網路新聞業務

在過去的版本,已經有過類似的限制。以2020版負面清單為例,其「禁止准入類『第五項』禁止違規開展網路相關經營活動」中曾提及,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網路新聞資訊采編業務;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網路新聞資訊服務單位。

此外,《市場準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還包括了對金融、網路相關經營活動,以及不符合主體功能區建設要求的各類開發活動的限制。

與去年相比減少6項

負面清單制度適用於中國和外國投資者,與去年度的清單相比,涉及的事項減少了6項。此制度2018開始實施,自2019年起中國政府每年更新市場準入負面清单,該清單分為禁止和許可兩類事項。對禁止准入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對許可准入事項,可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准入條件和准入方式合規進入;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单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路透社、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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