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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大軍支起流行音樂的一片天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3月28日

流行音樂本是年輕人的最愛,然而如今掏錢買碟片的顧客卻平均已過不惑之年。青春文化真得已經走到窮途末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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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娜:歌壇大姐大圖片來源: AP

曾經有過那麼一段時期,青春文化確實是青少年的文化,那大概還是在六十年代的頭幾年。那個時候,長者是古典音樂、大眾歌曲或者爵士樂的忠實聽眾。而且按照通常的理解,青春稍縱即逝,始自十三、四歲的荳蔻年華,一到二十五歲,青春便只剩下了尾巴。

然而當人生晃到了二字頭的末尾,人們才始有機會出入娛樂場所,頻繁光顧俱樂部,被DJ帶進輕鬆動感的音樂世界裡,洗卻工作的疲憊。待到而立之年,在懷舊的悵惘感喟中,你不得不承認,回首歲月的同時也是在回顧一首首好歌。時至今日,你還是會買下最新的流行唱片,證明給自己看:我還不老,我很新潮。

佇立於現場音樂會的茫茫人海裡,你是否注意到,你總是會看到幾位老當益壯、童心尤存的發燒友呢?他們兩鬢的縷縷銀絲在閃爍的霓虹燈下熠熠生光。最近,一家名為「The Guardian」的英國報紙報導說,在購買流行音樂唱片的顧客群中,四十來歲的大齡歌迷在數量上第一次遠勝少年小將。

究竟發生了事情?青春文化誘發了時光逆轉嗎?沿著歲月的旅途愈走愈遠,文化的體味倒反而年輕化了?如果那些稚嫩的藝術創作算得上是思維方式的躍進,那麼年齡、理智以及經驗的沉積豈非一文不值?從人類發展的角度來看,漫漫冰河期的寒意也許還不及一場音樂會酷斃。隨著青春文化的主體日趨年長,未來前景是否也會蘊含日薄西山的隱患?

再來看看德國的情況:與十年前相比,流行音樂的主要消費群也體現了同樣的大齡化趨勢,落入到三十來歲的年齡段。2002年,21%的流行樂聽眾年過四旬,14%的聽眾是青少年--而他們本應成為流行歌壇的主力啦啦隊。有人分析說,這種現象的背後有兩大成因:其一,四十歲的成年人遠比十來歲的孩子有錢,有能力消費光碟唱片;其二,他們電腦玩不太轉,不懂如何免費下載MP3文件。

德國音像協會的主席Peter Zombik認為,最理想的顧客還應該與時俱進、不斷嘗新。他說:「我們對那些只痴迷於滾石樂隊的人不感興趣。」事實上,長期以來,四十來歲的中年聽眾一直在關注電台裡播放的流行單曲,以及論壇排行榜上的最新佳作。他們深深地鍥入音樂製作的軸心地帶,並影響了整個流行樂壇的口味及傾向。

(芙茗摘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