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爾獲釋符合民主法制國家原則
2008年11月25日因犯有9項謀殺罪,克里斯蒂安-克拉爾1985年被判終身監禁。30年前,克拉爾是紅軍派恐怖分子第二代的重要人物之一。在1977年至1982年間,克拉爾幾乎參與了左派極端恐怖組織紅軍派的所有行動,而且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最直接的參與者。人們指責他,直到今天對前聯邦總檢察長布巴克的謀殺真相保持沉默,至今毫無反悔之意。德國之聲記者Michael Reissenberger認為,儘管如此,宣佈前恐怖分子克拉爾獲釋符合民主法制國家原則。
凡是對去年年初因克拉爾特赦一案所引發軒然大波記憶猶新的人都必須承認,德國社會,媒體已日漸成熟。德國司法部門宣佈釋放克拉爾如今並沒有引起任何轟動,也沒有出現過急的情緒波動。
儘管巴伐利亞內政部長再次激動地表示,此舉是對法律的踐踏,警察工會負責人也表示深感失望。
然而,一位遭克拉爾殺害的犧牲者的女兒卻明確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儘管她為父親的被害痛苦不已。此舉也是對人道主義法制國家的尊重。按照法院的規定,終身監禁需尊重人的尊嚴,絕不能將犯罪分子一棒子打死,即便對最為嚴重的犯罪組織也要給他們以悔過自新的機會,讓他們有機會重獲自由重新做人。
法制國家的好處在於,依法判決,並嚴格執行判決結果,對犯罪分子,受害人和整個社會來說都是負責任的作法。刑期也在宣判中被確定下來,並按期結束。
正是出於這一原因,柏林法庭曾一度提出的特赦克拉爾的考量則有悖於棘手的定罪原因。因為26年的最低處罰是對這位以冷酷無情,對無辜百姓凶殘異常的罪犯的嚴懲。
但司法部門絕非報復機構,並不要求犯罪分子違背自己的本性承認反悔。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位犯罪分子是否仍具有暴力傾向,會對無辜百姓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顯而易見,法庭得出的結論是,種種跡象表明,克拉爾已不會再度拿起武器。
至少在明前初,或許有可能在聖誕節期間,克拉爾便會離開被關押的監獄。之後他有時間思考,將如何重新做人,象30年前,他在所謂的反法西斯武裝鬥爭中重點打擊的人們的一樣。
對納粹統治期間父輩中的部分對猶太人所犯罪行保持沉默,對犯罪行為進行掩飾:昔日的年輕一代有理由對父輩提出譴責,儘管如此,沒有理由進行恐怖活動。但直到今天,克拉爾與其同黨們依舊堅持同樣的戰略:沉默,掩蓋,頑固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