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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萬殘疾者無權投票 「太不酷了!」

2017年8月27日

「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都享有選舉權。」這是德國基本法的明文規定。但是,基本法賦予的這一基本權利卻不適用於大約八萬名德國人,理由竟然是他們有殘疾。聽起來很荒唐吧? 但這的確是一個現實,一個亟待改變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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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hl mit Stimmzettel und Wahlurne Flash-Galerie
圖片來源: Fotolia/Gina Sanders

(德國之聲中文網)於連‧彼得斯(Julian Peters)正在翻看報紙。他一邊指著梅克爾總理的照片,一邊說道:"這人是安吉拉‧梅克爾,她最近和川普闹翻了。" 彼得斯看起來很喜歡點評時政,按照他的說法,前總理柯爾剛剛去世,綠黨領袖洛特女士的聲音很甜美。

生活在北威州小城市費爾森(Viersen)的彼得斯現年29歲。一個成年人如何點評時政,本來並不會引起別人過多的關注,但彼得森卻是一個同普通人有所不同的成年人。也正因為如此,儘管他很關心時政,卻無權參加選舉。

彼得森是唐氏綜合症患者,受到父母和兄弟的全方位監護。儘管很多人在奔走呼籲,但彼得森卻不能在即將舉行的聯邦大選中行使投票權,而和他處於同樣境地的,在德國有八萬人之多。

Deutschland Flashmob gegen Bundesteilhabegesetz
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dpa/S. Stein

聯邦政府殘障人士事務專員費雷納‧本特利(Verena Bentele)要求盡快改變這一現狀。她說:"我期望,下一屆政府的聯合執政條約中會納入這一議題。每一個人都應當行使德國基本法賦予的重要民主權利,即投票權,這一點對我來說,至關重要。"

可以選州議會 不能選聯邦議院

尤其令人費解的是, 在北威州的州議會選舉中,彼得森卻是可以投票的。同樣,在石荷州,像彼得森這樣受到全方位監護的殘障人士也可以參加州議會的投票。難道州和聯邦層面上,投票權的含金量有所不同嗎?歐盟境內,14個成員國的殘障人士可以參加全國範圍內的選舉。

聯合國殘障人權益公約德國執行狀況監督處負責人瓦倫丁‧埃希勒(Valentin Aichele)表示,德國殘障人不得行使投票權的做法顯然是違法國際法的。德國是聯合國殘障人權益公約的簽署國,而這一公約從2008年開始對所有簽約國正式生效。埃希勒及其團隊的任務就是檢查和監督這一條約在德國的執行情況。他說:"聯合國殘障人權益公約在德國生效後, 不加以區別地剝奪投票權的做法顯然是說不通的。"

Verena Bentele / Behindertenbeauftragte der Bundesregierung
聯邦政府殘障人士事務專員費雷納‧本特利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在殘障人士選舉權應當獲得保障的問題上,聯邦議院各政黨中並不存在異議。本屆政府的聯合執政條約上,聯盟黨和社民黨就曾明確表態:"應減少阻礙文盲和受監護對象行使選舉權的法律障礙。"然而,雷聲大雨點小,現狀並無絲毫改變。原因之一是,現行選舉法中亟需修正的條款實在是太多了。

基民盟基社盟堅持通過一個一攬子計劃,一並修正選舉法中所有現存問題的條款。無奈在一些問題條款方面,執政夥伴內部意見並不統一,因此殘障人士被排除在選舉之外的問題就被一拖再拖,遲遲不能得到解決。聯邦憲法法庭將在今年年內,就殘障人士是否應當擁有選舉權的問題作出裁決。

基民盟殘障人士事務專員烏韋‧舒默(Uwe Schummer)表示:"屆時,憲法法庭同時也會發布制定新法規的準則。畢竟這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專業人士當中,也有很多爭議。"

沒有決策能力 = 沒有選舉權

聯邦社會部授權的一份調研報告中,專家們指出,將特定人群排除於投票權之外,在法律層面上是可行的。因為它基於一名監護法官就"全方位監護"作出的判決。這類判決必須就個案的具體情況、當事人的心理狀態和社會環境進行全面評估。

也就是說,如果法官裁定一名植物人不具備決策能力,那麼,他也就沒有權利去參加投票,取消其投票權也就是合法合理的。

非理性的行使投票權卻是被允許的

但是,很多監護法官卻無法完全認同上述邏輯。彼得‧伏爾施(Peter Fölsch)曾經擔任過監護法官,同時也是德國法官聯合會主席團的成員。對於監護法官如何作出裁決,他是這樣解釋的:法官首先要評估的是,當事人具體在哪一方面不具備決策能力。

伏爾施表示:"在選舉時,人也會受到非理性思想的誤導。即便是一個平常非常理智的人,也完全可能在選舉時作出不理智的決定。" 畢竟理性與非理性是一個很哲學的問題,這也使得法官判案變得更加複雜。

有人說,殘障人士在進行投票時更容易受到他人操控,伏爾施對這種說法並不認同。他說:"這不能成為剝奪他人選舉權的理由,因為即便是一個完全健康的人,也有可能受到他人的操控。"在這裡更應當依法追究操控者的法律責任。

在擔任監護法官期間,伏爾施從未剝奪過任何人的選舉權。"我從未作出過一例此人需要'全方位監護'的判決,而只作此人需要在某一特定領域需要監護的判決。"對於當事人在某一特定領域需要監護的裁決,法官不需通報選舉部門,當事人的名字也不需要從選民名單上清除掉。

Uwe Schummer
基民盟殘障人士事務專員烏韋‧舒默圖片來源: Deutscher Bundestag/Lichtblick/Achim Melde

植物人也同樣擁有選舉權

聯合國殘障人權益公約德國執行狀況監督處負責人瓦倫丁‧埃希勒認為,剝奪任何人的選舉權,都是一種違憲行為。他說:"即便是植物人,他原則上也應當擁有選舉權,至於他是否真的去投票,那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但你不能因為一個無法去投票,就剝奪他的投票權。"

智障人士彼得森:沒有投票權,這太不酷了!

埃希勒認為,試圖界定某人的智力水準是否准許他去投票是個非常危險的想法。他說:"按照這種邏輯,八十歲以上的老人都得去接受評估,還有那些上次選舉中投出錯票廢票的選民也都需要去接受智商測試。"

智障者於連‧彼得森很清楚,他無緣參加即將展開的聯邦大選,對此他的評論很簡單:"這太不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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