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兩維權律師面臨被吊銷執照
2010年4月22日4月22日,北京司法局就劉巍、唐吉田兩名律師"予以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問題舉行聽證會。唐吉田律師表示,聽證會基本上按規定程序進行,但是:
"律管處這個部門不按事實和法律說話,旁聽的大多也是一些不認識的人,都是他們安排的。外面警車密佈,還設了警戒線,來表達關注的一些公民,不是被塞到車裡拉走,就是被威脅離開。還有一些人在家裡被看住,來不了現場。"
退庭是否構成"擾亂法庭秩序"?
劉巍和唐吉田兩名律師因2009年4月在四川瀘州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的一次庭審上退席,被指責"擾亂法庭秩序"。該案被告人楊明被控"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劉巍和唐吉田是他的辯護律師。據唐吉田表示,當時法庭秩序混亂,辯護人的發言一再被審判長打斷,他認為,是法官剝奪了律師的辯護權,使其無法履行職責,被迫退出法庭。出席了周四聽證會的北京律師滕彪指出:
"退庭並不等於擾亂法庭秩序,另外司法局也沒有權力來認定是否構成擾亂法庭秩序,應該由審判長或合議庭來認定。"
向律師界傳遞的"危險訊號"
滕彪認為:"實際上真正的原因是他們介入了很多人權方面的案件,並推動北京律師協會直選,直接得罪了北京市司法局,實際上是進行報復。"
迄今為止,中國大陸已有不少維權律師受到司法管理部門的刁難。一年前,僅在北京就有50多名律師沒有通過執照年檢,其中也包括劉巍和唐吉田。而吊銷執照,以往只有在律師觸犯法律被判刑後才會發生。唐吉田表示:
"這次是律師法修訂後,第一次以所謂的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名義進行處罰,它對律師界傳遞了一個危險的訊號,就是今後,法院或其他公共權力機構,隨時都可以編造一個理由,進行職業報復。"
涉及人權刑事案件辯護律師如履薄冰
關注大陸維權律師狀況的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德籍教授艾華 (Eva Pils) 認為,如果兩位維權律師果真受到吊銷執照的處罰,對中國法制國家建設進程來說將是一個令人失望的訊號。另外,艾華指出周四的聽證會沒有做到公開:
"按照規定,聽證會應該是向公眾開放的。但實際情況是旁聽者要事先申請,而大多數人沒有獲得到入場許可。據我所知有14個國家,包括德國大使館的外交人員試圖進入會場旁聽,但都沒有獲准。"
國際人權組織和律師權益組織認為,對在中國接手涉及人權問題的案件,特別是刑事案件辯護的律師來說,最近幾年裡工作環境明顯惡化。中國2007年修訂了《律師法》,旨在加強律師的法律地位,艾華認為在此背景下這樣的發展尤其令人失望。
目前還不清楚北京市司法局將在何時就有關兩位律師的處罰做出決定。唐吉田表示,如果被剝奪了律師資格,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他會繼續為社會公益事業,為推動人權在大陸的落實努力,不會停止自己覺得應該做的事情。
作者:葉宣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