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將近,貪官死期臨近
2002年9月17日據在香港得到的消息,排在這些重大案件首位的是福建遠華公司走私案,其次是原香港光大集團董事長朱小華、原海關總署副署長王樂毅、原河北省副省長叢福奎以及原雲南省省長李嘉廷等人的案件。鑑於這些人所犯有的罪行,以及中共高層的鬥爭,這些貪官很可能將面對超過二十年的刑期甚至死刑的嚴懲。德國之聲駐香港記者發來詳細報導:
十六大的來臨加快了結案力度
據香港《亞洲周刊》報導,福建遠華公司走私案最近出現結案的跡象。繼該案的主要涉案人、前廈門市副市長趙克明不久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之後,之前被判處死刑的前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和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兼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莊如順,其二決判決書也已下達,楊前線維持死刑判決,莊如順則改為死刑緩期執行。在經過將近兩年的審理後,楊前線和莊如順的命運終於有了最後的定奪。
據一名圈內人士透露,遠華案件的盡快結案,與即將召開的中共„十六大「有關,原因是中國當局意在為十六大營造「„鐵腕肅貪,絕不手軟「的形象;雖然腐敗問題不是這次中共全國黨代表大會的主要議題,但中共高官貪污腐敗一直是普通百姓最深惡痛絕的問題,也是長期依附於中共肌體內的毒瘤,所以當局認為有必要在十六大召開前嚴懲黨內一批腐敗高官,以提升黨的形象。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最近出版了一本題為《中國反貪調查》的書,詳細記錄中國近年反貪污活動的歷史與現狀。
中國前幾年曾經判處了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和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的貪污腐敗問題,胡、成兩人均被判處死刑。另外,因遠華走私案而受到牽連的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也受到法律制裁。但還有另外一大批省部級官員目前仍然在押,其中包括原光大集團董事長朱小華,原海關總署副署長王樂毅、原河北省副省長叢福奎、原雲南省省長李嘉廷等多人。在這些省部級高官中,多人所涉及巨額的受賄或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如朱小華涉嫌收賄四百多萬元人民幣、李嘉廷及其子女收受的賄款超過兩千萬元人民幣、叢福奎收受的賄款也高達一千七百萬元人民幣。按照中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他們的這些控罪都足以判處死刑。
是反貪延續還是另有原因
然而,香港的消息人士指出,從福建遠華走私案到光大集團董事長朱小華的貪污受賄案,雖然表面上看一直延續反貪的風格,但仔細分析其中的的原由和動機,可以發現其實質已經發生了某些變化。如果說,以福建遠華走私案為代表的第一波反貪浪潮,是朱熔基主持國務院工作後的第一把火,那麼在隨後幾年裡揭發的一些貪污案件,尤其是到光大集團董事長朱小華的貪污受賄案,便集中反映出朱熔基因反貪得罪人而陷入的前後夾攻局面。消息人士表示,朱熔基前些年主導的反貪運動,觸動了一些人的根本利益,再加上上層的權力紛爭,因此一些反對朱熔基的派別便尋找朱熔基手下愛將的經濟問題下手,而朱小華則是他們找到的一個典型;同時,打擊朱熔基手下人馬,也是為了消除朱熔基下台後在中國政壇的影響。
從最近各種„十六大「人事安排的版本來看,朱熔基在十六大後全退已經是鐵定的事實。雖然如此,朱熔基的人馬還是紛紛遭到打擊,原因就在於此。從這個意義上看,„十六大「前一批貪污腐敗案件將結案,其實蘊藏了相當的背景和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