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鎔基愛將被送上法庭的背後
2002年8月15日朱小華前年一月被正式確認為實行「雙規」時,《德國之聲》曾作過詳細報導。事隔兩年半,朱小華案件正式開庭審理,又一次引起輿論廣泛關注,其中更為深層的原因是朱小華與朱鎔基的密切關係;而從朱小華案件被揭露本身的過程,也可以看出中國上層權利鬥爭的一些蛛絲馬跡。
香港回歸前後的兩三年時間裡,光大集團董事長朱小華成了香港家喻戶曉的風雲人物。當時,他利用金融市場炒風盛行的契機,四出收購香港上市公司,使得光大集團的股票在香港股市上直線上升。以至於當時的香港股市上,幾乎沒有人不知道朱小華這個名字。
香港光大集團是北京國務院屬下的中資企業。朱小華出生於上海,一九六六年以知識青年身份下鄉,一九七七年調回上海,進入工商銀行做櫃員,並入讀上海財經學院金融專業等及外語系。他冒起的契機,是在上海任人民銀行副行長時,獲得當時的上海市市長朱鎔基賞識,從此平步青雲,後來又被任命為人民銀行副行長,接著被調往香港光大集團任董事長。
然而,曾幾何時,朱小華從香港股市的風雲人物,一落而成為監獄裡的囚犯。九九年夏天,朱小華被緊急召回北京開會,想不到剛抵達北京,便被實行「雙規」,從此再也沒有返回香港;去年五月,他被正式批准逮捕。
當時,拘捕朱小華的罪名是他批出的八億人民幣貸款不翼而飛。據稱,逮捕朱小華的批示由江澤民親自下達,以致於朱鎔基面對他的愛將所犯下的罪行也無能為力。然而,三年過去了,這次法庭審理朱小華時,原來那條「八億人民幣貸款不翼而飛」的罪名不見了,而代之以「收受香港某控股公司股票36萬股」以及「收受深圳某集團公司港幣300元」。在這一問題上,香港一些輿論這幾天關心的焦點有兩個:第一、朱小華案件為什麼拖了三年才正式審理?這中間是否有上層鬥爭的因素?二、三年前拘捕朱小華時的罪名為什麼在法庭審理中消失了?
遠華走私案主角賴昌星曾經對朱小華被捕有過這樣的描述:「朱鎔基因為反腐敗,觸痛了不少人的利益,有些人懷恨在心,便有人繞過中紀委,瞞著朱鎔基,通過李鵬的內線,將一份檢舉朱鎔基的愛將、香港光大集團董事長朱小華的材料(指朱小華造成20-30億港元損失)送到江澤民的手中。江澤民看完了材料批示,『這8個億(指朱小華借給福建商人劉錫永8億元人民幣,劉後來沒有歸還此款)到底是不是國有資產。如果是,我認為此人應該抓起來。』並在批示後註明:請通知熔基同志。」
賴昌星還透露說,朱鎔基和李鵬都抓住遠華案不放,而江澤民早就想把遠華案了結。因為江澤民有意安排與遠華案件關係密切的賈慶林接替朱鎔基擔任總理職務,這是朱鎔基所不願意的;而李鵬則擔心賈慶林與自己的親信羅干爭奪政治局常委尉健行將在中共十六大上騰出的位子。江朱李之間的權斗導致朱鎔基的愛將朱小華被「雙規」。
如果賴昌星的話屬實,那麼朱小華無疑是中國高層權利鬥爭中,朱鎔基陣營的第一個犧牲品。後來的事實證明,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朱鎔基其實並沒有為朱小華說話。據透露,朱小華去年5月正式被捕後,江澤民指示有關部門要從快從嚴處理朱小華的案件;而朱鎔基也不示弱,要下面按規矩辦事,否則誰做將來誰負責。
隨著中共十六大的日益臨近,發生在江澤民、朱鎔基和李鵬三個派別之間的爭鬥,也日益引起人們關注。從這個意義上說,朱小華案件從被揭露到被審理,似乎都向人們昭示了一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