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和德國聯邦總統誰的權力大?
2016年5月23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與許多歐洲國家的總統相比,奧地利的聯邦總統擁有更多的權限。而德國的聯邦總統在國際上比較起來,擁有的政治權力相對很小。這兩個國家的總統到底有哪些不同之處呢?
奧地利的聯邦總統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作為國家的最高代表,總統有權解散政府。但實際上這一情況迄今為止還沒有發生過。奧地利總統還是軍隊的最高統帥。在聯邦議會選舉後,總統至少在理論上可以自行任命總理,並有權拒絕任命他認為不稱職的部長。此外總統還擔負審核聯邦層面法律的責任,如果有關法律不符合憲法原則,總統有權拒絕簽署,並將其退回作進一步評估。
根據德國基本法,聯邦總統在發揮其國家正式代表的作用之外,只擁有很少的政治權限。這樣做的原因是德國希望從魏瑪共和國的歷史中吸取教訓。根據魏瑪共和國憲法,總統有權宣佈暫時廢止公民基本權利,以緊急命令的形式管理國家。鑑於歷史的教訓,德國在戰後制定基本法的時候竭力避免將如此大的權力集中在一人手中。
根據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詮釋,聯邦總統的任務是發揮"精神和道德"的作用,他是聯邦德國對內、對外以及國際法意義上的代表。總統簽署聯邦法律、任命由總理提名的內閣部長。在這個過程中,總統即便有不同意見,也只能表達自己的個人顧慮。德國總統既沒有指揮軍隊,也沒有制定外交政策的權力。
德國聯邦總統由聯邦大會(Bundesversammlung)選舉產生,聯邦大會是一個非常任機構,由聯邦議院議員和同等數量的由各州議會選舉產生的代表組成,其唯一任務是每5年一次選舉聯邦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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