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水刑"致死,律師被趕出法庭
2013年9月17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溫州官員於其一在"雙規"期間死亡。根據衢州市檢察署的指控,對他實施虐待的6人來自溫州紀委系統及溫州市檢察署。8月30日,衢州檢察署這對6人提起公訴。起訴書稱,6人為迫使於其一交待貪腐問題,將其轉置於冰水浴桶中反復悶水致死,涉嫌故意傷害罪。
德國之聲2013年9月5日報導,42歲的於其一原系溫州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工程師,曾任溫州市舊城改建生指揮部預決算處副處長等職。今年4月8日晚,他被要求裸身坐在盛有冰水的浴桶內,幾個人分別按住他的頸肩部和手腳,反復將他的頭部按入水中,於其一劇烈掙扎並叫喊。那幾個人將他抬出浴桶,稍後再次投入冰水,他已無力掙扎,氣息奄奄,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9月17日,於其一猝死案件在浙江衢州市中級法院開庭。於其一家屬代理律師之一浦志強向德國之聲表示,當日上午,代理律師被趕出法庭。
浦志強:我們被趕出來了,現在不能再參加庭審了。
德國之聲:您當時在法庭剛要問第一個被起訴的人,就不被允許再提問了,是嗎?
我就沒有剛要問,他不讓我們問,所以我們才出去的。按照法律規定,公訴人問完以後,我們可以問。但法庭接著說,由於他們都已經問得很詳細了,法庭也聽清楚了,所以就不安排我們問了。
您當時提出抗議,但沒有效果,是嗎?
當時提出抗議的效果就是,把我們趕出來了。不允許我們再進入法庭了。
這結果是您之前預料到的嗎?
這結果是我之前沒有預料到的。我不認為一個法庭可以無恥到這種程度。
那接下來這個案件怎麼辦呢?您也不能再進入法庭。
那就很清靜了。
那就直接等待法庭宣判了,是嗎?
那不是,還要審嘛,還有辯護律師。
為什麼有這麼大的阻力?您覺得法庭為什麼會把你們趕出去?
因為法庭不敢讓我們問我們想問的問題。我們想問的問題其實就是:比如說,3月1日到4月8日於其一死亡之間,還發生過什麼事,還有誰虐待和傷害了他。
第二,我們要問,虐待於其一致死這個行為,誰是主謀,誰來決定的。--這六個人全是具體幹活兒打人的。真正決策的人是,我們今天庭審已經發現了,紀檢監察一室主任劉險峰、還有檢察署的一個副局長林建中,甚至還有溫州市紀委書記陳曉明,應當為此承擔責任。還有浙江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馬光明。這些就是李翔的父母親公開舉報過的紀委部門的領導。(編者註:28歲的李翔是6名被告人之一。他的母親余蒙愛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對於"一個活生生的人在紀委被虐待致死"表示震驚,她難以相信兒子會幹出這樣的事情。她在中共紀委和檢察署系統遍訪無果之後,在網路發布了舉報材料。見德國之聲2013年9月5日報導)
他們應當為此承擔責任。但是,現在公安局、檢察署、法院就讓這六個人來承擔責任,對於其一是不是太不公道了?
當時法庭把你們趕出去的時候,有給理由嗎?
我以為我們今天下午還能參加(庭審),是因為法庭趕我們出去的時候,它只是說讓法警把我們帶出去。它沒有說取消我們的辯護資格、代理資格,或者說對我們進行什麼樣的懲處。沒有。
於其一的家屬現在作何反應?
非常傷心,也非常生氣。
像這樣一位本來是官員、可是因為黨內的紀律檢查而死亡,這等於說官員遇到這種情形也無法保護自己的權益?
這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了。在於其一之後,還死過一個法院副院長,還死過一個地震局局長。這些事情我們三個律師(編者註:指浦志強、斯韋江、吳鵬彬。見德國之聲2013年6月21日報導)都參與過。但是被當地維穩,解聘了律師。這些實際上都有過。
所以,有雙規這樣一種制度,它又不受任何約束,這種情況就很難避免。今天這樣的事情是一個什麼樣的發現呢?紀委的力量還是很強的。它對於公安、檢察、法院官員的威懾力還是很強、很強的,以至於他們害怕一個律師有可能提出的問題。
接下來您不能再參與審理中的任何事情了,是嗎?
我也不會退出。哪那麼容易就退出啊?
您打算以什麼樣的方式來表示抗議和參與的意願?
我會把我自己知道的事情給說清楚。要給於其一家屬一個交待。
作者:苗子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