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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完了,維持原判」

2014年7月18日

周五(7月18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新公民運動成員丁家喜、李蔚進行了二審宣判: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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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terstützer von Xu Zhiyong Bürgerrechtler in China 22.01.2014
當局對新公民運動大力打壓圖片來源: Reuters

(德國之聲中文網) 丁家喜和李蔚都是"新公民運動"的成員,前者還曾經是一名維權律師。與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一道,丁家喜近年來致力於推動教育平權、官員財產公示。2012年底,他與多名新公民運動成員一起發起要求公佈官員財產的聯署行為。2013年4月,丁家喜被當局拘捕,此後,他先後面臨過"非法集會"、"尋釁滋事"的指控。他與李蔚等人今年4月被一審判決時,指控的罪名則變成了"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一審後,丁家喜與李蔚等人提起了上訴。周五(7月18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審宣判:維持原判,丁家喜與李蔚分別獲刑三年半及兩年。

德國之聲聯繫到了此案的二審辯護律師郭海躍。他向記者介紹說,今天的二審判決,除了部分家屬獲准旁聽,辯護律師並沒有能夠到場:"前一段時間,法院對我們說不開庭,讓我們交一個辯護詞。但是前兩天,法院又突然通知我們今天周五開庭宣判。我們在外地,一時趕不回北京。"

郭海躍說,周五上午九點半,法院工作人員給他打了電話,通話內容很簡單,"宣判完了,維持原判。"

考慮繼續申訴

據瞭解,周五僅僅是一個宣判程序,並沒有庭審。郭海躍告訴德國之聲,在整個二審過程中,律師團隊並不僅僅針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進行辯護,也考慮了當事人的政治訴求:"從訴求方面來考慮,我認為,要求教育公平、呼籲財產公示,此類行為不應該算是犯罪。"

郭海躍表示,法院的判決書還在郵寄過程當中,他暫時無法確定當局是否將新公民運動、要求官員公示財產聯署也明確列為當事人的罪行證據。但是郭海躍說,他在整個二審過程當中,已經發現了許多證據上的不合法之處。"我們正在考慮繼續就非法證據提出申訴。"

Xu Zhiyong Rechtsanwalt China
許志永今年初被判4年監禁圖片來源: DW

中國當局今年已經對多名"新公民運動"成員進行宣判,該運動發起人、法律學者許志永今年一月被判刑四年,與丁家喜一同進行要求財產公示聯署活動的王永紅也被判刑一年半。今年一月,丁家喜與一審辯護律師會面時,曾經表示,他毫不隱瞞自己的公民行為,上街表達訴求"不構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每個國家的公民都應該成為有聲音,有態度的人。我們就是對各種問題有自己的態度,同時希望把我們的聲音發出來。"

作者:崔牧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