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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向印尼「出口」憲法法院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2月16日

德國是出口大國,不過德國出口的不僅僅是汽車、機械和化工品等有形的物質產品,德國的法律制度也在國外行情看好。例如,不但與德國有著兩種完全不同政治制度的中國與德國在進行「法治國對話家」,人口中有90%信仰穆斯林的印尼也要參照德國模式與經驗,成立了憲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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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官布羅斯為印尼同行提供了很多指導圖片來源: dpa

自從1998年獨裁者蘇哈托下台後,印尼開始了民主化進程,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法制改革。經過短短的兩年籌備,印尼的憲法法院就在2003年8月誕生了。籌備期間,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官布羅斯接待了好幾個印尼代表團,就印尼建立憲法法院進行了專業上的會談。

會談中,布羅斯向印尼人講解德國憲法法院的運作模式與經驗,並回答印尼人的各種問題,例如為什麼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只有在接到起訴時才就憲法問題進行裁決而不是主動立案,憲法法院的組織結構是怎樣的,等等。不過,布羅斯指出,這一交流的目的不是讓印尼人全盤照搬德國經驗,因為德國的法律制度也不是適應於任何地方。

在一些當前的憲法問題上,印尼人也願意聽聽德國同行的指教。例如,印尼政府正在推動公共服務業的私有化,而在這方面,兩德統一後的私有化過程提供了豐富的經驗。還有就是在一些歐洲國家引起很大爭議的禁止穆斯林包頭巾問題,印尼人想知道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判決根據是什麼,憲法法院如何處理宗教自由問題,教會在德國有著什麼樣的地位。布羅斯向印尼同行解釋了德國教會法,講解了在德國教會既獨立於國家,又受制於國家法律的這一特色。

雖然印尼的憲法法院已經成立了,但是其法律地位並沒有完全明確。印尼的憲法還是源自於1945年的憲法草案,時至今日憲法上仍然沒有在罷免總統上有個明確的說法。1965年,前獨裁者蘇哈托憑個人的意志就對共產黨實行了黨禁,而德國在1956年對德國共產黨實行黨禁時,是在聯邦政府提出申請後,由聯邦憲法法院來判決的。

布羅斯說,專業上的對話再多,也不如在日常生活中加強法治意識重要,憲法要體現在人們的生活中。布羅斯舉例說,男女平等問題上,這個穆斯林人口佔90%的國家讓他感到意外地「意識超前」。在他訪問印尼期間,他看到旅館的清潔工裡有很多男人,也有很多婦女擔任領導職務,這一點連德國都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