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器官移植 僧多粥少
2013年1月4日(德國之聲中文網)器官捐贈需要的是相互信任。只有當醫生以及捐贈移植體系值得人們充分信任時,才會有更多人願意捐贈。然而,德國器官捐贈不斷爆出的醜聞正不斷蠶食著這種信任。就在最近,萊比錫大學附屬醫院的部分醫生涉嫌修改病例,將部分病人標記為透析診療患者,從而能讓這些病人在等待器官的排名表上更加靠前。
德國的器官捐贈及移植體系是由歐洲器官移植中心(Eurotransplant)統一管理的。這家總部位於荷蘭萊頓的機構管理著一份等候排名列表,根據這份排名表向病人調配器官。列表排名不僅僅是遵循先來後到原則,也會考慮到病人病情的緊迫程度。在德國,器官移植基金會(DSO)也為歐洲器官移植中心提供協助。在捐贈意願人腦死亡之後,器官移植基金會將會負責摘取器官。而意願人是否腦死亡,則需由兩名不涉及器官捐贈事宜的醫生共同確認。全過程的監督,則由德國醫生聯合會(Bundesärztekammer)下屬的器官移植常務委員會負責。
捐贈意願人太少
根據德國器官移植基金會的數據,德國現在大約有12000名病人等候器官移植。但是,2012年全年只有2777起捐贈案例。為了擴大器官供應,2012年10月通過了一部《器官移植法》修訂案,根據該法案,捐贈人可以是生前同意死後捐獻器官,也可以是死亡後經由親屬同意後捐獻;此外,醫保公司也會定期向投保人發函,對器官捐贈進行宣傳,並征詢意願。
外科醫生溫霍斯特(Theodor Windhorst)也是器官移植常務委員會的成員,他認為,新法案的力度還很不夠。他說,人們並沒有被要求必須考慮器官捐贈事宜,醫保公司寄出的信,很多人可能根本就沒仔細看,直接就被扔進了垃圾桶,這導致器官捐贈的宣傳根本沒有達到預期。溫霍斯特介紹說,最近發生的多起器官移植醜聞,還令不少醫保公司暫時中止了向投保人寄信宣傳。
默認捐贈有用麼?
德國目前實行的是捐贈人必須要表達意願,方才被認作捐贈意願人的機制。而在不少其他國家,則是默認每個人都有意死後捐贈;僅在公民明確表達不願捐贈時,他才不會被視為捐贈意願人。在這些國家,一個人腦死亡後,只要他生前沒有表態反對器官捐贈,就可以被摘取器官。
全球器官捐贈比例最高的國家是西班牙。據德國器官移植基金會的數據,西班牙每百萬居民對應32起捐贈案例,德國則僅有西班牙的一半不到,百萬居民對應15.8例捐贈。比例最低的是盧森堡,百萬居民僅對應6例捐贈。
德國器官移植基金會醫學專業董事基爾斯特(Günter Kirste)認為,這些差異的背後,有著多種多樣的原因,是否默認捐贈並不一定影響捐贈比例。他介紹說,在默認每個人都有捐贈意願的奧地利,某些地區的捐贈比例甚至還低於德國。基爾斯特認為,德國還有很多潛在的捐贈意願人,只是目前還沒有被發現。他因此建議,德國的重症監護室應該在病人腦死亡後,立刻上報,從而能夠讓器官移植機構快速介入。基爾斯特尤其指出,西班牙目前就實行類似的上報制度。
德國的器官移植法修訂案生效後,器官捐贈比例並沒有顯著上升。相反,11月及12月的捐贈數量甚至還有所下降。無論如何,圍繞器官移植的一系列爭議還會繼續下去。
作者:Marcus Lütticke 編譯:文山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