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記者因報導茉莉花散步活動被拘留
2011年2月27日中國警方對德國記者施暴
德國一台記者柯欣娜(Ruth Kirchner)在進入王府井之前就受到了警察的盤查,她說:「我們靠近王府井的時候,遇到了警方非常嚴格的檢查。我們也必須出示我們的個人身份以及記者身份證件。然後他們記下了關於我們以及我們就職媒體的訊息。盤查的時間比較長,而且在那個時候他們的行為就比較粗野了,一位便衣看到了我的錄音機,然後就變得非常粗暴。」
隨後,柯欣娜在逗留於北京王府井購物街期間,經歷了北京警方安全人員是如何野蠻對待境外記者。她透露:「我受到了安全人員以及便衣警察非常粗暴的對待。他們有時候拐著我的胳臂,把我拉出去。並不停的說,走開,走開,繼續走,你們不能在此停留。他們把我們外國人,特別是外國記者推來推去。最後我和一群在場的過路人準備一起走出王府井的時候,還有一些身穿便衣的安全人員走到我這裡,把我從人群中推出去,沖著我大聲吼叫,說雖然你不知道我們是誰,但是我們知道你是誰。你趕快走開。」
德國電視二台攝制組遭警方扣留
柯欣娜是以電台記者的身份到達王府井現場,據她介紹,德國一些在電視台工作的同事需要面對更多的麻煩。因為他們手中的攝影機是令中國安全力量非常敏感的物品。德國電視一台(ARD)以及二台(ZDF)的記者以及攝制組人員也於2月27日當天遭到中國警方力量多個小時的扣押。德國之聲於北京時間2月27日下午5點43分聯繫到正在被中國警方扣留的德國電視二台首席記者韓誠(Johannes Hano),當時他正被警方扣押於王府井地區建設管理辦公室。在簡短的通話中, 韓誠表示: 「我現在無法說太多,警察還在這裡,我和我的攝影師被扣留在這裡。他們說我們在王府井的拍攝活動屬於違法行為,我當時站在街邊,警察說不讓我們在那裡站著,我們就戰到了街道的另外一邊。在警察對我們進行了檢查後,我們錄了一段片頭,然後就被警方拘捕了。」
中國警方扣押的理由
據韓誠介紹,中國警方稱將其攝制組成員扣留的原因是他們違反了一項中國2001年開始實行的規定。其中規定外國記者在王府井採訪時, 不僅僅要問採訪對象的意見,也要向當地各個相關單位申請採訪許可。而在中國從事記者工作多年的韓誠卻從未聽說過這項規定。
柯欣娜也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而且她在事發兩天前,還就此向中國警方多次求證。她說: 「我星期五(2月25日)晚上就接到了中國警方的電話,並於同一天晚上被邀請談話。被邀請談話的還有一位為德國一家報社工作的同事。談話期間,中國警方再次給我們陳述了中國針對外國記者報導活動的規定。規定中明確指出,在事先獲得採訪對象許可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在公共場合進行採訪。我們多次詢問了這一規定是否也適用於北京王府井大街?我們在此採訪是否需要另外的許可證明?他們跟我說的是,只要我們事先徵求了採訪對象的意見,就不需要其他的許可。」
中國政府2008年10月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中規定,外國記者在中國境內採訪,需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在此規定發布的當天,時任中國外交部新聞司司長的劉建超還就外國記者針對此規定提出的疑問指出,在制定法律時,會在法律中明確規定相關人員需要做什麼。法律沒有明確需要做的,可以不做。他說:「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我們沒必要把不需要做的事情都寫入法律。」
王府井地區的特殊性
被扣押的德國記者試圖從北京王府井街區發來報導,採訪對象中不涉及相關單位。但據柯欣娜透露,中國政府的這一條法律並不適用於王府井。她介紹說:「我的其他同事也被邀請和中國安全人員談話,他們得到的消息是如果要在王府井報導,就一定需要特別的許可。但是這完全不符合中國自己公佈的規則。2008年奧運會召開前夕,中國政府承諾境外媒體在事先獲得採訪對象許可的情況下可以在公共場合對其採訪。而王府井大街是公共場所。」
截止發稿,被扣押的德國一台記者以及德新社記者已經重獲自由。德國二台首席記者韓誠和他的攝影師還繼續被中國警方扣留。在簡短的電話採訪中,韓誠透露:「他們想要刪除我們的拍攝素材,我說這根本不可能,你們想要的話就得從我手裡搶了。但是他們沒有搶。然後他們讓我們寫一份道歉聲明,我就寫了一份,但其中只寫道如果我們做錯了什麼事的話,我們對此感到抱歉,但同時我也寫了他們違背我們的意願將我們拘留。」
作者:馨月
責編:李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