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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德國最高法院駁回面部全遮蓋駕車人上訴

2018年3月20日

一位佩戴尼卡布的婦女針對德國有關禁止面部全遮蓋女性駕車的法律規定提出起訴,理由是,相關禁令侵犯了她的宗教自由。德國憲法法院裁決她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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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lima mit Niqab beim Autofahren
法院認為,佩戴全遮蓋面罩駕駛會影響交通安全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R. Kremming

(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憲法法院日前(3月19日)駁回一名穆斯林女性的起訴。起訴人要求取消關於駕車人不得遮蓋臉部的規定。這位女性稱,這一規定侵犯了她的宗教自由權。

起訴人曾戴尼卡布(全遮蓋面罩)駕車7年。設址卡爾斯魯厄的聯邦憲法法院裁定,起訴人未能說明相關法律規定何以侵犯了她的宗教自由權;或者說,她何以認為,不遮面駕車屬不當行為。

交通規則新近更改

依據交通法,為保護其他交通參與者,駕車人務必要有"不受阻礙的全方位視線","不能遮蓋臉部,以致不能被辨認出來"。

去年9月修改的相關法律亦旨在幫助警方確認交通事故肇事司機,並追究其責任。

根據法院的這一裁定,這名婦女將不能獲得駕照,因為,她不能學完駕駛課程,或完成駕照考試。起訴人則強調,她需要駕照,因為,她是單身母親,並居住在鄉間。

凝煉/李魚(法新社、福音教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