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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檢出台「八項禁令」

石濤2015年8月7日

涉嫌腐敗遭到調查的嫌疑人突然自殺身亡,這樣的消息在中國屢見不鮮。中國最高檢察署宣佈,今後「濫用強制措施」導致嫌疑人自殺的檢方人員將遭到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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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bolbild Selbstmord
圖片來源: vkara - Fotolia.com

(德國之聲中文網)正在接受司法或黨紀機關調查的官員或國企高管自殺身亡,這在中國並不是一件新鮮事。據中國媒體不完全統計,自2003年8月底至2014年4月初,被中國各級官方認定為自殺的官員達112人。官方媒體宣稱,大部分自殺官員患有"抑鬱症"。

而自從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發起"反腐運動"以來,"官員自殺現象"似乎有增無減。中國財經媒體《財新》在今年1月報導稱,2012年以來至少50名中共和政府官員被公開宣佈"非自然死亡"。習近平正是在2012年全面掌握最高權力。

最近的例子發生在8月3日,中國第一重型機械股份公司董事長吳生富被發現在辦公室自縊身亡。此前,他所領導的這家公司正因受到舉報而接受調查。

有分析認為,部分官員採取自殺方式是為了保護其家庭成員的資產和今後生活。因為在中國,一旦官員因貪腐而遭到刑事定罪,往往會同時被處以沒收財產。

最高檢:八項禁令是"高壓線"

本周五(8月7日),中國媒體報導稱,最高檢察署近日頒布《最高人民檢察署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八項禁令》,禁止調查人員在工作工程中"濫用強制措施"。

最高檢在其官方網頁上發表聲明稱,"八項禁令"主要內容包括:嚴禁擅自處置案件線索、隨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對被調查對象採取限制人身、財產權利的強制性措施;嚴禁違法使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嚴禁違法干涉涉案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違法違規處理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嚴禁阻止或者妨礙律師依法會見犯罪嫌疑人;嚴禁在未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情況下進行訊問;嚴禁刑訊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證行為以及嚴禁違反辦案安全紀律。

在"八項禁止"的最後一項中,特別指出"對違法違規辦案或者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犯罪嫌疑人脫逃、傷殘、自殺或者證人傷殘、自殺等辦案安全事故的,對指揮者、執行者,一律先停職再依紀依法處理。"

中國最高檢官員對媒體表示,"八項禁令"是"硬槓槓"、"硬措施"和"高壓線"。

Chinesischer Menschenrechtler Pu Zhiqiang Archivbild
浦志強無法會見律師(資料圖片)圖片來源: AP

於其一與浦志強

在中國司法實踐中,刑訊逼供、任意限制被調查者人身自由以及阻止律師會見嫌疑人的做法屢屢遭到外界詬病,而受害者並不僅限於政府官員或國企高層。2013年,溫州六名紀委和檢察署官員分別被判刑4到14年。報導稱,他們被指控在一起反腐案件的調查過程中採取刑訊手段,造成溫州市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和總工程師於其一溺水而死。這是中國公開報導中紀委或調查人員因"刑訊逼供"而受到懲處的極少數案例之一。

更為引人注意的是,當時於其一家屬的代理律師是知名維權律師浦志強。浦志強還曾拍攝紀錄片《雙規噩夢》,由受害人講述在"雙規"過程中受到刑訊逼供的經過。而浦志強本人今年5月被中國當局以涉嫌"煽動民族仇恨"和"尋釁滋事" 罪起訴,外界普遍認為這是當局對其維權工作的報復。而據其代理律師尚寶軍7月下旬透露,最近一個月都沒有被獲准會見浦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