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監督新聞道德?
2014年2月25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據中國官方新華社報導,自去年在上海、山東等5省市試點設立新聞道德委員會以來,"成效初顯",今年將在北京、廣東等10省市試點設立新聞道德委員會,成為新聞行業的"自律和社會監督機構"。該機構旨在"新形勢下加強新聞隊伍建設、解決新聞界突出問題",近期以整治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為重點。
各部門負責人任委員?
據新華社報導,各試點省市組建的新聞道德委員會,除少部分來自新聞宣傳部門、新聞媒體、新聞院校外,還聘請質檢、食品、農業、環保、教育、公安、金融、法律等社會各界人士擔任委員。而德國之聲記者在網上看到,山東省濱州市新聞道德委員會22名委員中,除新聞行業代表外,還有發改、公安、交通、環保、工商、質檢、食品等部門負責人,以及人大、政協、法律界、金融界人士。河北省新聞道德委員會除多名省委宣傳部、省記協負責人、一名大學新聞學院院長外,省工商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農業廳、發改委、環保廳都有官員赫然在列。
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展江向德國之聲表示,成立監督機構是有必要的,"中國媒體現在確實問題很多,這也是很多人呼籲的一個結果"。但他表示,如果其構成是由一些"具有行政權力的人",那他覺得還是要提出一些疑問。
"因為根據國際經驗,無論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成立這樣的機構主要是由一些社會知名人士,不具有行政權力的知名人士,比如說學術界的,不同學科的,比如說法律界的,可能還有一些社會上的演藝界的知名人士來組成的。一有行政權力以後,就可能把這些成員所在機構的一些想法帶入他們對媒體的評價,這個評價可能就不一定很準確。"
在德國也有爭議
德國特裡爾大學教授布赫(Hans-Jürgen Bucher)向德國之聲介紹說,德國媒體也有社會監督和自律機構。比如,公法廣播電視台有各自的監事會(Rundfunkrat),私營廣播電視台在聯邦州層面有監督機構(Landesanstalt für Privaten Rundfunk)。根據法律規定,這兩個機構的主要成員來自社會團體,比如工會、宗教團體、各行各業的民間聯合會,不過,也有政黨團體代表。布赫說,恰恰是政黨團體代表的影響力,在德國也引發批評和爭議。"德國公法電台的監事會中,政黨代表的人數相對較多、力量相對較強。目前,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正在審理由綠黨提出的申訴,即是針對這一點。"與此同時,印刷媒體有一個全國性的理事會(Presserat),由各出版社代表組成,並制定自律的行為準則,如真實性、尊重人的尊嚴等。
去年10月首批試點推出之際,新華網報導說,山東省新聞道德委員會一致認為,傳統媒體應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正確發揮輿論引導作用,不能被網民情緒所左右。《人民日報》評論說,說真話、 有氣節、有認識的記者,依然是新聞工作者崇高的職業追求。
作者:苗子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