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判例意義重大
2006年1月4日廣告
「這是中國2001年商標法公佈後首次運用這一法律做出的有利於外國企業商標權的判決,所以十分重要。不僅西雅圖的美國星巴克總部、而且整個西方對中國的不滿本來就在與日俱增。德國國務秘書普法芬巴赫說,『首要問題是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幾乎所有的大型訂單、尤其在生產點遷往中國後,都存在這個問題,從磁懸浮列車到空中巴士的製造,從藥品生產和服裝鞋類製造無不這樣。
美國對北京的措辭一向最為直率。十二月初美國代表向世貿組織遞交的聲明說,『中國仍然沒有有效地改善智慧財產權保護。』在中國加入世貿四年後的今天,到北京、上海或香港的人仍然可以毫不費力地買到成打的盜版影碟、光碟、偽造的名牌服裝、運動鞋和名表。但只要仔細觀察一下,也可以發現有少許改善的跡象。製藥集團齊內卡認為,中國有合適的法律,但執法落後。由於現在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申報專利並重視專利保護,專家們期望,1985年生效的專利法在二十年後的今天將朝著尊重專利的方向邁進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