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中國人大為何不審議新財產法
2006年3月4日廣告
該報寫道:「當本周日,中國人大本年度會議召開時,有一個重要的議案將不列入會議議程:審議並通過一項新的財產法。圍繞該法,中國國內發生激烈爭議,並促使中國領導層決定暫時收回該法草案。中國領導層擔心,相關的爭議會導致出現更多壕溝。
…
「正統左派利用這一爭議,從整體上置疑改革政策。20年來,中國社會曾達成一項共識,即不再進行『姓社還是姓資』的討論,對法律或政策只看其實際效用如何。…然而,時過境遷,在中國國內,經濟改革和私有化再度成為爭論焦點。而實際上,這一新法律根本就沒有觸及中國私有財產的核心問題,沒有對土地的私有權做出明確規定。
「新法律的支持者在法律界和經濟學界佔多數,他們十分驚訝地看到自己處於守勢,而且在意識形態方面佔了下風。他們本來是想通過這一法律在中國實現對於國家、個人和集體財產的一視同仁的保護。」
「法蘭克福匯報」在敘述了因一名北大教授的信而引起關於該法律的激烈爭議並最終導致該法律被擱置的過程後指出:
「該法律的所有贊成者都擔心,法律制定過程將重又政治化。他們擔心,隨著財產權法的受阻,中國公民法的制定也將被推延。…
「有關姓社姓資的爭論已然捲土重來,這對(中國)黨而言實在來得不是時候。在棘手的意識形態問題上,黨更願意停留在抽象的層面上,而不做出確定的結論。頗得人心的不滿情緒和正統社會主義思維結成的聯盟有可能給黨帶來新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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