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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院:德國可遣送難民到歐盟其他國家

2019年3月20日

根據歐洲法院的裁決,德國可以將難民遣送回入境歐盟時的第一個國家,只有個別情況下才允許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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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nzdurchgangslager  Friedland Syrische Flüchtlinge
來自敘利亞的難民前往位於德國下薩克森州的一個安置所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S. Pförtner

(德國之聲中文網)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周二(3月19日)作出裁決,允許德國將難民遣送到歐盟其他國家。法官裁決,福利制度狀況以及生活條件都不能作為制止遣返的理由。

歐洲法院此次裁決具體怎麼說?

  • 一個歐盟成員國的社會福利制度脆弱,不能作為理由阻止將難民分派到那裡
  • 例外的情況只侷限於特殊案例,比如相關個人最基本的需求如飲食、盥洗等無法得到滿足,或者找不到棲身之地
  • 理由不包括"顯著貧困"或者希望享受德國社會福利
  • 法官還指出,歐盟避難制度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約國家都尊重人權
  • 法官還裁決,如果申請者在歐盟一國已獲得有限度輔助保護,其後的避難申請可以被拒

在歐盟《都柏林協議》框架內,避難申請必須在抵達歐盟的第一個國家提出。這個國家負責保護提出申請的個人以及其申請程序的展開。難民自行非法前往另一國,且提出避難申請,可被遣送回首次入境國,遣送事宜必須在6個月內完成。

在德國,遣送難民回另一歐盟國家的事宜出現疑問。德國法官請求歐洲法院法官釋法。在一個案子裡,一名岡比亞男子在義大利遞交避難申請後,轉赴德國並在德國再次遞交避難申請。他聲稱,鑑於義大利處理難民的條件,不可以將他遣返回義大利。另外的案子牽涉到一名從保加利亞前往德國的巴勒斯坦人,以及另一名經波蘭來到德國的車臣人。

歐洲法院的裁決對德國而言非常重要,它明確規定德國可以將難民遣送到其入境歐盟的國家。但難民申請者最終命運如何,取決於德國聯邦法院的決定。目前還不清楚,匈牙利、義大利和波蘭將怎樣回應。去年,德國向其它歐盟國家遣送了超過8000名的難民,其中大多數被送回義大利,一小部分被送回希臘,而匈牙利則一名難民都未接收。

人權活動者擔心,一些歐盟入境國家給予難民的生活條件非常糟糕,比如希臘。他們認為,與其將難民遣返回入境歐盟的第一個國家,不如德國承擔起責任,承認他們的難民申請。

李魚/葉宣(法新社、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