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受害家庭索賠三鹿股東在香港被駁回
2010年5月28日三鹿破產 索賠無門
5月27日,4名三鹿奶粉受害患兒家庭及其代理律師收到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的一份判決書。他們向原三鹿集團第二大股東恆天然(中國)有限公司索賠的訴訟申請被駁回。審裁處法官認為,恆天然公司雖為三鹿的股東,但並不能判定其應承擔三鹿造成的損失,此外受害家庭應向內地法院提起訴訟。
受害家庭到香港提起訴訟,是因為三鹿集團的破產程序已於2009年11月結束。代理律師彭劍說:"三鹿的普通債券清償率為零,這就意味著,即使有法院判決,也不可能再從三鹿集團拿回一分錢了。所以這時(我們)就考慮追究其它有關責任方的責任。"
按照中國法律,企業宣佈破產後,首先應償還的是職工的薪水和社保,然後是抵押債權,如銀行貸款,最後才是普通債務,其中包括賠償。而三鹿集團已沒有任何財產可支配。因此彭劍律師和他的當事人2009年11月底向北京順義區法院遞交了申請,要求法院將三鹿的5個股東追加為被告,讓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但申請遞交後法院至今沒有任何回復。
立而不審 審而不判
中國最高法院副院長沈德詠去年曾表示,法院將依法受理與三鹿事件有關的民事索賠案件。但彭劍律師指出:"雖然中國的大法官們表態是要依法受理,但實際上有關三鹿的民事索賠案件存在著立案難(的問題),向法院提交很多其案件,最終只有很有限的案件被受理。我所經手的只有6起案件被各地的法院受理,而且立案之後又存在立而不審,審而不判的現象。"
在此背景下,考慮到恆天然是在香港註册的公司,他們決定向香港司法機構提起訴訟:"這些當事人對香港的法律制度寄予了相當的期望,他們認為可能會比中國大陸的這種司法不作為的情況要強很多。"
彭劍律師對香港法官駁回訴訟請求的裁決表示很遺憾:"當事人對此也表示一定的失望,但是有的當事人也表示,他們經歷的失望已經很多,這一次也不算什麼。"
考慮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當事人還未做出決定是否申請復核或上訴。彭劍表示,還要統籌考慮各種因素,比如訴訟成本,例如上訴需要聘請香港的出庭律師,花費比較大。此外在大陸的維權途徑也沒有到頭,他們會爭取相關的民事索賠案件在大陸受理。而且在適當的時候,會考慮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石家莊市的農業局,品質技術監督局,市政府在事件中都負有一定的責任,要麼是監管失職,要麼是發現食品安全事故後沒有及時上報。它們都存在行政過錯,應該承擔相應的行政賠償責任。"
三鹿奶粉受害家庭的絕大多數已經接受了政府協調下的賠償方案。根據這一方案,受害兒童在一定期限內的相關急性治療是免費的。此外,因食用毒奶粉死亡的兒童家庭,獲賠20萬元,需要手術治療的重症患兒,一次性獲3萬元補償,未經手術治療但結石大於4毫米的患兒,可獲2000元補償。
彭劍認為這一方案有很多不合理之處,最突出的是賠償金一刀切。而且在有關承諾的執行過程中也存在很多問題,例如醫療費得不到及時和全額的包銷等。許多家庭對現有賠償方案都不滿意,但通過法律訴訟途徑來維護自己權益的受害家庭還是極少數,據彭劍稱,他所知道的全國只有200個左右。
作者:葉宣
責編:樂然